汽车物流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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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系

(1)汽车物流主管部门

目前,国家对汽车物流行业无行政性审批,不存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行政限制。汽车物流业务具有跨领域的特点,业务的各环节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管辖范围,目前其行业宏观管理由国家发改委承担。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物流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具体管理部门涉及到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

2005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建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出台关于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物流发展中涉及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进行行业调查研究,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拓展物流领域国际合作,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2)汽车物流行业协会

汽车物流行业的指导和服务职能由行业相关协会承担。与汽车物流行业关系较紧密的协会主要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及其下属的汽车物流分会。汽车物流分会的主要作用是: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我国汽车贯穿零部件采购物流、生产物流的规划、商品车整车物流到售后备品物流等全过程的技术发展和行业进步,充当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理事长单位、会长单位,同时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北京物流协会的会员单位。

2、汽车物流主要产业政策及影响

目前国家已出台了多项扶持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本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2007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推进业务外包,优先发展运输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2008年,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现代物流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业务创新,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支持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的物流龙头企业

2009年,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明确推动汽车和零配件物流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汽车综合物流服务体系

2010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意见》,鼓励制造企业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分离物流业务,创新物流管理模式;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联运等传统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加快向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供应链集成商转变;建立和完善制造业物流标准体系,制定物流信息、工具器具和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和规范

2010年,国标委,《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服务、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粮食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汽车和零部件物流、邮政物流、应急物流等13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2011年,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汽车流通规模,积极培育二手车市场,创新二手车流通方式,发展汽车配件规模化经营,引导配件多渠道和规范流通,改善汽车流通环境

2011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

2011年,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交通运输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运输装备进一步改善,运输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2011年,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开展物联网技术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其中涉及智能物流工程:建设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等现代流通应用系统,建设跨区域、行业、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面向国内外贸易需求,加强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智能运输组织、业务过程协同控制、信息共享与集成等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服务机制与模式,建设海铁公联运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物流服务解决方案。强化物流射频识别、物流过程信息感知、可视化及智能决策等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形成物联网环境下智能物流技术框架和综合服务方案。结合电子商务对物流配送的需求,创新网购物流服务模式,加强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协同的信息共享技术和标准、网购物流服务网络和业务流程研究,积极实施网购物流示范工程

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2013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将现代物流业划分为鼓励类发展行业,涉及实现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仓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造;物流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013年,工信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推动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完善汽车行业服务体系,以品牌营销为主体,大力发展研发、采购、现代物流、汽车金融、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汽车企业“走出去”,把握时机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并完善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2013年,国家标准委,《物流服务合同准则》,规定了物流服务合同的基本要求、条文编排和主要内容,规定了物流服务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物流服务内容的条款设计、物品验收内容、费用与结算表述、违约条款设计、不可抗力处理及保险的约定等物流服务合同的各主要方面和关键事项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我国现阶段应重点发展包括第三方物流在内的相关第三方生产性服务行业,其中,第三方物流行业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物流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广企业零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加强核心技术开发,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引导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大型物流企业

201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加快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构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通道,配备现代化的中转设施,建立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完善港口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提升临港铁路场站和港站后方通道能力。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发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作用,推进内陆城市和港口的集装箱场站建设。构建与铁路、机场和公路货运站能力匹配的公路集疏运网络系统。发展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加快推进大宗散货水铁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发展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等船舶运输组织方式,探索构建以半挂车为标准荷载单元的铁路驮背运输、水路滚装运输等多式联运体系。

3、汽车物流主要行业标准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以下行业标准:

基础,:

2001年1月1日,GB/T4780-2000,《汽车车身术语》

2004年8月1日,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2014年12月1日,GB/T31152-2014,《汽车物流术语》

技术:

2010年11月1日,JT/T786-2010,《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车辆积载与隔离技术要求》

2016年2月1日,WB/T1057-2015,《商用车背车装载技术要求》

作业:

2015年7月1日,GB/T31083-2014,《乘用车公路运输松紧带式固定技术要求》

2005年6月1日,WB/T1021-2004,《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

2007年7月1日,WB/T1032-2006,《商用车运输服务规范》

2007年7月1日,WB/T1033-2006,《乘用车水路运输服务规范》

2007年7月1日,WB/T1034-2006,《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

1998年7月1日,QC/T238-1997,《汽车零部件的储存和保管》

2005年5月1日,MH/T1017-2005,《车辆的航空运输》

2016年2月1日,WB/T1058-2015,《汽车零部件物流器具分类及编码》

管理:

2007年7月1日,WB/T1035-2006,《乘用车质损判定及处理规范》

2014年12月1日,GB/T31149-2014,《汽车物流服务评价指标》

2014年12月1日,GB/T31151-2014,《汽车整车物流质损风险监控要求》

信息:

2007年3月6日,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2014年1月13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下发《关于邀请参与修订汽车物流四项行业标准的函》(物联汽物字[2014]002号),邀请发行人参与《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乘用车质损判定及处理规范》和《乘用车水路运输服务规范》等四项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上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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