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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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能源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新能源汽车行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受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监管。国家发改委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的日常运行并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为新能源汽车制造行业的自律性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对产业进行调查研究、标准制定、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并对行业实施自律管理。

(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

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受国家政策支持力度非常大。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内诸多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具体如下:

2017年9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1、对在中国境内传统能源乘用车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2、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的年度比例要求,2019年-2020年分别是10%和12%,2020年以后的比例要求另行制定3、两种积分独立核算,但可以单向补偿4、CAFC负积分可以用NEC正积分单向补偿,同时,新能源乘用车也纳入CAFC积分管理中,生产新能源乘用车可摊低车企平均油耗

2016年12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

2016年12月,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建立惩罚机制

2016年10月,国务院,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

,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针对发展重点,批示指出,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制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优化配套环境,创新商业模式、扩大先进适用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应用。

2016年7月,财政部、因家税务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宁外,2016年1月1日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

2016年6月,因务院、工信部、因家能源,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围绕能源革命和装备制造业发展新要求,依托能源工程建设,组织推动关键能源装备的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重点突出能源安全保障急需和有效推动能源革命的关键装备,进一步培育和提高能源装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

2016年3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因家能源局,《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给予综合奖补。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全国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5.8万辆、6.9万辆、8.6万辆、11.3万辆、15万辆

2015年11月,交通部、财政部、工信部,《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推广新能源公交车,使其在各省市使用达到一定比例。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其他省市根据情况具体调整

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1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2015年5月,财政部、国税局、工信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说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2015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以10-12米纯电动客车为标准,单位载重量能量消耗量为0.25SEkgc0.35,续驶里程在100-150的补助32万元,其他按照不同标准补助

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

2015年2月,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完善电动汽车“三纵三横”技术体系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体系,升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2014年8月,国税局,《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进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2014年7月,国管局,《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014年1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补贴政策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年和2015年的补助标准从原来的在2013年标准基础下降10%和20%调整为下降5%和10%。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推广目标:依托39个城市或城市群推广新能源汽车:2013-2015年,特大城市和重点区域累计推广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和区域不低于5,000辆,外地品牌占比不低于30%: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2012年7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重点突破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大幅度提高动力电池和电机安全性与可靠性,降低成本;

2012年6月,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2011年12月,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

2009年3月,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重点支持大功率柴油机及其高压燃油喷射电控系统、后处理系统和商用车自动换挡机械变速器(AMT)等关键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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