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及主要进入壁垒
(一)、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现状
伴随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用水规模不断增长,城市污水排放量也随之不断增加,我国水污染问题和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是有效防治水污染和缓解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主要途径。鉴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要求城市必须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的要求。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步伐不断加快,使我国污水处理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根据住建部通报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三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数据,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30座,污水处理能力约为1.62亿立方米/日,比2014年底增加处理能力约500万立方米/日;其中,全国设市城市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2,163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33亿立方米/日,比2014年底新增约400万立方米/日。全国已有1,437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8.8%;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67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29亿立方米/日,比2014年底新增约100万立方米/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784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5.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97%,提高1.77个百分点。
(2)水污染形势严峻,污水治理刻不容缓
尽管近年来我国对水污染治理高度重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但目前水污染状况依然严重。国家环保部发布的《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国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Ⅱ类占38.1%,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Ⅲ类占31.3%,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Ⅳ类占14.3%,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Ⅴ类占4.7%,劣Ⅴ类占8.9%,同比均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部分城市河段污染较重。
(二)、污水处理行业的主要壁垒
1、特许经营壁垒
自2004年原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来,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加快,外资和民营资本被允许进入该行业,但由于公用事业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污水处理行业企业进行规范,对产品服务标准、价格和收费、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管。政府部门对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管制构成了进入该行业的政策壁垒。
2、地域壁垒
污水处理业务的服务范围、特定区域内的污水收集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和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垄断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经济性原则和避免产能浪费原则,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不可能重复建设。
3、资金壁垒
污水处理行业是资本密集产业,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和显著的沉淀成本特征。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房、设备等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前期大规模一次性的资金投入,而且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因此,较大的资本需求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