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智能终端软件外包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阅读:

1、移动智能终端软件外包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发展我国软件产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遵守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本行业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服务;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职能及其他行业管理职能。

随着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业的迅速发展,各地方均由企业自发成立了地方性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公司受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自律规范,系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协会的协会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江苏省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参照国际惯例,团结江苏省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搭建政企桥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能力,开展行业自律,促进会员在江苏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它的设立使得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行业中的各成员从原来被动式监管,过渡到主动式自律。

2、移动智能终端软件外包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软件行业作为“十二五”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根据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和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再一次成为“十三五”规划重点支持的领域。软件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公司的业务围绕移动智能终端相关产业链,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已形成有利发展的政策环境与日益完善的规范架构。相关产业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新型显示、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先进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等成为新增长点。

2015年、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

2015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2014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区域布局明显改善,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良性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服务外包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重点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2014年、工信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围绕重点领域产业链,强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协同创新”,聚焦移动智能终端领域,开发量大面广的移动智能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整体竞争力

2013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软件业业务收入达到4万亿元左右;重点扶持信息系统咨询、规划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服务业,进一步满足政府部门、电信、金融、能源等重点机构和重要领域信息化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2013年、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330号)、重点支持“移动智能终端新型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面向移动互联网的可穿戴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移动智能终端开发及产业化环境建设”

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以“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鼓励企业设立移动应用开发创新基金,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以“培育信息消费需求”

2013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软件开发生产列为信息产业的鼓励类项目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提出借助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011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将十大产业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列入优先发展目录,其中明确提出“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含移动互联网)的网络设备、智能终端、专用芯片、操作系统、业务平台及应用软件”属于优先发展的“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2005年、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列入优先发展主题。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可信网络软件平台及大型应用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标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