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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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行业内的指导、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装备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构成了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管理和自律体系,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其职能包括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规定,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于“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具有审批权限,系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监管部门。

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5号)系对拟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控网的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入网认定准入制度的法规。依照该规定第八条,以下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应当进行入网认定:(一)有线电视系统前端设备器材;(二)有线电视干线传输设备器材;(三)用户分配网络的各种设备器材;(四)广播电视中心节目制作和播出设备器材;(五)广播电视信号无线发射与传输设备器材;(六)广播电视信号加解扰、加解密设备器材;(七)卫星广播设备器材;(八)广播电视系统专用电源产品;(九)广播电视监测、监控设备器材;(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入网认定的设备器材。

2、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有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作用,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支持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发展壮大。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2014、国务院、《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到2015年,建立与集成电路产业规律相适应的管理决策体系、融资平台和政策环境,全行业销售收入超过3500亿元。到2020年,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到2030年,产业链主要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跨越发展。

201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地方探索发展集成电路的融资改革模式,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有效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融资瓶颈。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20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企业所得税政策。

2012、国家发改委、《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产业规模再翻一番以上等发展目标;要着力发展芯片设计业,开发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培育5-10家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骨干设计企业,加大要素资源倾斜和政策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等。

201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集成电路被作为重点领域发展导向,提出到“十二五”末,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占全球15%以上。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持续提升先进和特色集成电路芯片生产技术和能力,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核心技术,开发面向网络通信、数字视听、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业应用等领域的集成电路产品等。

201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继续实施“国发18号文件”规定的财税、投融资等政策,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

2010、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新一代信息技术被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提出要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

2009、国务院、《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完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具体包括完善集成电路设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引导芯片设计企业与整机制造企业加强合作,依靠整机升级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实现部分专用设备的产业化应用,形成较为先进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2008、国家发改委、《集成电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提出了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的,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2006、国务院、《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加强政府引导,突破集成电路、软件、关键电子元器件等基础产业的发展瓶颈,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2005、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132号)、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国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研发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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