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国际学校领域相关政策汇总及解读
公立学校国际部大多依托于知名公办高中,在办学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占用公共资源、加剧教育不公等情况,因此教育部于2013年出台《高中阶段国际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草案,办法中对公办高中国际部从招生、收费等方面予以规范,对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国际班进行清理或转制。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新设公立学校国际部的审批收紧,另一方面许多公办中学开始将国际部剥离。为此公立学校国际班/部增长近乎停滞。
与此同时,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政策却在逐渐放开。20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使得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正式落地,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盈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登记、分类收费。而2018年4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民办教育政策的逐步放开有利于提升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业中的地位,促进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民办国际学校作为广大学生和家长追求全面发展,提高素质教育的重要选择之一也将迎来发展良机。
图表:我国民办国际学校领域相关政策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