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包装制造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金属包装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系
我国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制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其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中国包装联合会是我国包装行业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意见和建议等。
2、金属包装制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2009年6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国从事“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根据该法规定: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2009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助长奢侈腐败现象,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通知要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要从源头抓起。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在满足保护、保质、标识、装饰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包装层数、包装用材、包装有效容积、包装成本比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对商品包装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200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指导原则,明确提出:“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2007年4月23日、国家发改委、《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规定了以铝板、钢板和马口铁为材料生产的两片罐、三片罐、瓶盖、气雾罐、钢桶、杂罐等金属包装制品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2003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2001月2日年8、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对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实行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金属包装制造行业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国家有关部委及中国包装联合会近年来陆续颁布了200多项包装行业国家标准,其中相关行业标准如下:
GB/T29603-2013、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国家标准、规定了以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制成的全开式易开盖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代码及主要尺寸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基本要求。
GB/T29345-2012、包装容器铝易开盖钢制两片罐、国家标准、规定了铝易开盖钢制两片罐(含铝易开盖)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9106.1-2009、包装容器铝易开盖铝两片罐、国家标准、规定了铝易开盖铝两片罐(含铝易开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17590-2008、铝易开盖三片罐、国家标准、规定了铝易开盖铝三片罐(含铝易开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2520-2008、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国家标准、规定了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和质量证明书等。
YS/T726-2010、易拉罐盖料及拉环料用铝合金板、带材、有色金属行业标准、规定了易拉罐盖料及拉环料用铝合金板、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QB/T2466-99、镀锡(铬)薄钢板圆形全开式易开盖、轻工行业标准、规定了镀锡(铬)薄钢板圆形全开式易开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金属包装制造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4区将包装容器材料列入;辽宁省将金属包装列入。
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十大产业中的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低碳型和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被列入新材料领域。
201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包装行业要加快发展先进包装装备、包装新材料和高端包装制品。
2009年9月、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年)》、将绿色包装材料及其产品列入新材料技术领域中的环境友好材料,确定其为国家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
2008年7月、财政部、《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政策的类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