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一)床上用品行业管理体制
1、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我国床上用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主要职能是制定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我国床上用品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和各地方协会,主要职能是产业及市场研究,在互利互惠原则下,在技术、产品、市场、信息、培训等方面开展写作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能力,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及意见等。
目前,我国床上用品行业的监管部门和自律管理机构对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产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战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宏观层面的监控管理上,而具体到企业层面的监控管理,诸如企业的发展战略、产品发展规划、市场营销手段等完全由企业基于市场化方式运作。
2、床上用品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家用纺织品行业是我国纺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传统支柱产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划及纲要,推动家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
2010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强服装家纺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服装、家纺文化及品牌发展课题研究”,“推广绿色环保家纺新产品加工技术”,“提高纺织面料、服装、家纺产品的开发创新水平,促进产业科技成果向市场开拓能力和品牌价值转化”
201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了《建设纺织强国纲要(2011-2020)》提出“服装、家纺、针织、面料等产品品牌发展日趋成熟,在建立市场信誉、提升品牌价值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纺织工业从加工制造向自主品牌创建提升”,要“创建品牌新优势”。
2012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以服装和家纺行业为重点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制定我国服装家纺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品牌企业统计、跟踪、评价体系,建立我国纺织服装品牌数据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品牌企业评价工作,重点跟踪和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覆盖面广、市场占有率高、企业盈利能力强的100家左右服装家纺品牌企业。加快推进我国服装家纺品牌国际化进程,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国际化服装家纺品牌”,并明确指出“优先支持新型纺织纤维材料、高端纺织装备、产业用纺织品、品牌服装和家用纺织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运作能力”。
2014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中科院印发《生物基材料重大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提高生物基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生物基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形成生物基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效应、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和行业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当前纺织化纤行业是以生物基合成材料和生物基再生纤维的生物基材料的重要应用领域,国家该项政策鼓励支持生物基材料产业的发展,也将间接促进纺织化纤行业的发展。
2015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加快纺织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促进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传统制造行业的一个重要门类,将面临向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的深度转型。
3、床上用品行业强制性标准:
我国已颁布的涉及家用纺织品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四部分:纺织品和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