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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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纸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造纸行业已逐步过渡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主的监管体制。中国造纸协会是造纸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是跨部门、跨地区和不分所有制形式的全国造纸行业组织,是由制浆造纸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能是在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管理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及意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引导服务,构筑行业内、外交流平台,推动本行业的发展,提高本行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2、造纸主要法规和产业政策

为了保护环境、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造纸行业进行规范和引导。包装用纸行业作为造纸行业的一个重要子行业,也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我国包装用纸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行业发展和企业行为的行业发展政策;

(2)有关包装用纸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

(3)有关包装用纸产品的质量技术性标准。

包装用纸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如下: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2015年

《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局、2011年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

《造纸工业技术进步“十二五”指导意见》、中国造纸协会、2012年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03年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1年

《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2年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2005年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2007年

《中国造纸协会废纸回收分类及贸易指南》、中国造纸协会、2013年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2011年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2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和印染行业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09年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务院、2013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08年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

《造纸产品取水定额GB/T18916.5-20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3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2010年

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具体制定

《浙江省废纸造纸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江省环保厅、2009年

《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2011年

《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瓦楞芯(原)纸(GB/T13023-2008)、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

箱纸板(GB/T13024-200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3年

瓦楞纸箱(GB/T6543-2008)、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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