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制造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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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胎制造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轮胎制造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性行业,行业管理体制已经由传统的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体制转变为国家宏观指导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市场竞争体制。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商务部为国家宏观指导部门,审批轮胎产业重大投资项目,指导轮胎产业发展,制定轮胎行业政策与规划,促进轮胎行业与其它产业发展与进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是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与推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政府沟通、技术交流、信息共享、活动组织及行业自律等工作。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认证目录》”),对列入《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其中包括机动车辆轮胎3种: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轮胎产品的强制认证(“CCC”认证)工作。

2、轮胎制造行业主要政策:

轮胎制造行业近年来颁布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15年,工信部,《轮胎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2014年,工信部,《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1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13年,国务院,《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11年,工信部,《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省轮胎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2011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1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

2010年,工信部,《轮胎产业政策》

2010年,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

2008年,商务部,《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管理要求》

2008年,商务部,《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

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轮胎制造行业主要文件内容如下:

(1)2015年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轮胎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落实《轮胎行业准入条件》,规范企业公告管理。

(2)2014年11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3)2014年10月,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和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并发布《山东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今后将把重心放在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与绿色工艺,加强公共研发及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配套。

(4)2014年9月17日,国家工信部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提出为加快推动轮胎行业产业升级,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引导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后新建和改扩建轮胎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地区生态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同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

(5)2014年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将轮胎行业列入产能过剩行业,今后将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集中度。

(6)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明确将轮胎列入召回范围之内,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7)2011年12月13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轮胎行业产业集中度要进一步提高,要综合考虑资源和市场条件优化轮胎产业布局;“十二五”轮胎行业重点发展产品为绿色节能乘用车胎、高性能乘用车胎、航空轮胎。

(8)2011年8月29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山东省轮胎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鲁经信改字[2011]476号),提出以绿色、低碳、环保、高性能和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仿真和辅助设计技术,采用新型材料,改进胎面花纹设计。重点对轮胎的滚动阻力(燃油经济性)、平顺性、操控性、噪声、湿地性能、安全性能等进行深入研究,开发低滚动阻力、高耐磨、低噪声、超安全、高性能的全新概念轮胎产品;充分发挥青烟威的轮胎名企效应和东营地区的配套产业优势,加强资源整合、科技共享和企业联合,着力建设半岛地区轮胎产业集群和鲁北地区轮胎产业集群,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轮胎产业聚集高地。

(9)2011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10号),将低碳、节能、安全、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10)2011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将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将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列入国家限制类产业;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列入国家淘汰类产业。

(11)2011年3月23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轮胎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指出轮胎行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是轮胎总体子午化率由目前的80%提高至85%以上,其中汽车轮胎综合子午化率达到90%以上;积极扶持高性能节能环保子午胎发展,全力开发高性能载重和轿车子午胎;力争在“十二五”末形成一两家进入世界销售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使国内前十位企业的产值集中度超过50%。

(12)2010年9月15日,国家工信息部颁布《轮胎产业政策》(工产业政策[2010]第2号)。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宽断面、扁平化的乘用子午线轮胎以及无内胎载重子午线轮胎。2015年,乘用车胎子午化率达到100%,轻型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到85%,载重车胎子午化率达到90%;注重工程子午线轮胎、航空子午线轮胎和低速车辆子午线轮胎的开发。严格限制斜交轮胎发展,除航空轮胎外,不再新增斜交轮胎产能。鼓励汽车企业装配新型轮胎产品,提高国产大型客车和载重车装配轮胎的子午化率,2015年基本实现装配轮胎子午化和无内胎化,并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石化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通过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措施,积极推进轮胎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大变强的政策目标。

行业准入条件方面,要求新建、改扩建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2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60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工程机械轮胎(巨型工程机械轮胎除外)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3万条以上。

(13)2008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将轮胎等部分橡胶制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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