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行业监管体制
第三方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大类,国家已取消针对现代物流行业的行政审批,现代物流业成为完全竞争性行业,不存在市场准入、生产额度等限制。物流
作为一个综合服务业,业务涉及到运输、仓储、加工、信息处理、回收等多个功能,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的特性。目前行业宏观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责拟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具体管理职能被分散在国家交通部、民航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
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其代管中国物流学会、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等25个协会,主要作用是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政府授予联合会外事、科技、行业统计和标准修订等职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亚太物流联盟和国际采购联盟的中国代表,并与许多国家的同行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合作。
2、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行业法律法规
目前关于本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3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2年1月1日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1年1月1日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2000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1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7月1日
3、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行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物流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物流行业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物流业政策,支持物流行业发展。主要政策如下: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综合运输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
2015年7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年2月、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
2014年12月、发改委等10个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9月、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2014年9月、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3年9月、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3年6月、国务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2013年1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9月、商务部等34个部委、《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2011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八项配套措施》
2009年3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2008年3月、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5年11月、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
2004年8月、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