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感器网络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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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线传感器网络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无线传感器网络行业是信息技术领域中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涉及传感器、通信、系统集成、平台和软件集成、工业自动化应用等多个行业,目前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传感器分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应用分会等负责行业自律管理。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与规划等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行业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和计量检定系统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计量器具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等。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传感器分会: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传达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协助政府做好管理工作。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物联网应用分会:在行业主管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提出促进产业与应用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协助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有利于物联网产业发展与应用的政策及条例。

2、无线传感器网络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实现系统性突破;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技术体系、端计算技术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基本建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关键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5G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启动商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成为全球网信产业重要领导者。

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2015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从生命周期、系统层级、智能功能等3个维度建立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参考模型,并由此提出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框架包括“基础”、“安全”、“管理”、“检测评价”、“可靠性”等5类基础共性标准和“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工业软件和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5类关键技术标准以及包括《中国制造2025》中10大应用领域在内的不同行业的应用标准。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明确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突破新型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核心装置,推进工程化和产业化;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

2014年6月24日、国务院、《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开发基于新业态、新应用的信息处理、传感器、新型存储等关键芯片;大力发展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专用工艺生产线,增强芯片制造综合能力。

2013年2月18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快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重点支持传感器设计和制造技术,传感器测量和数据处理技术,智能传感器系统及无线传感网络技术;重点开发一批典型行业和领域测控系统解决方案,推动自主研发产品在工业过程测控、工厂自动化、物流、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汽车电子、智能电网、重大设施健康监测、物联网和节能减排等应用领域和国际市场应用,提高市场占有率。

2013年2月5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2012年7月9日、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重点开发移动互联、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等芯片,大力发展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掌握智能传感器和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系统的核心技术,推进微机电系统(MEMS)、智能传感器、新型电力电子器件装备等产业化。

2011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将新型传感器列为优先发展的先进制造行业,其中新型传感器主要包括高性能、多功能的位移、力敏、磁敏、光敏、热敏、气敏、湿敏、离子敏和生物敏型传感器以及红外传感器、光纤传感器,紫外传感器,声表面波传感器,微纳传感器,环境监测传感器,工业过程控制传感器,汽车传感器,结构健康监测传感器等。

2011年11月28日、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重点支持超高频和微波RFID标签、智能传感器、嵌入式软件的研发,支持位置感知技术、基于MEMS的传感器等关键设备的研制;重点支持适用于物联网的新型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和传感器节点的研发,支持自感知、自配置、自修复、自管理的传感网组网和管理技术的研究。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将自组织传感器网技术列入前沿技术范畴,并将传感器网络及智能信息处理列入信息产业优先发展主题,重点开发多种新型传感器及先进条码自动识别、射频标签、基于多种传感信息的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发展低成本的传感器网络和实时信息处理系统,提供更方便、功能更强大的信息服务平台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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