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照明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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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照明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商业照明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等。上述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仅限于产业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制定等宏观管理,商业照明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各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职责具体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等。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开展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开展行业调查统计,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参与制订和修订行业的产品标准;组织本行业的产品展览和订货,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2、商业照明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

(1)主要法律法规

商业照明行业面临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政策有:国家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的针对商业照明行业和产品的国家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对商业照明行业产品质量、节能要求等具备普遍约束力。

(2)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分别从产业配套和下游市场等方面大力扶持商业照明行业的发展。

①  、商业照明行业配套政策:

在产业配套方面,国家鼓励高效节能的电光源、配套电器、绿色环保的气体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在商业照明中的应用,有效推动了商业照明系统配套器具的多样化、节能化发展,大大丰富了商业照明系统的照明手段;同时,国家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鼓励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新型LED照明应用产品列为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7.1.6)之一,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产业进行重点支持。

201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积极利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客户需求出发,增加服务环节投入,推动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变销售产品为向客户交付使用价值,实现产品的服务化;有针对性地发展研发设计、技术支持等上游技术服务,以及总集成、总承包、综合解决方案等整合服务;适应服务化转型的需要,合理调整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2016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半导体照明等成熟适用技术,组织绿色照明等重点工程;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

2015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节能部分)》、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包括:适用于标识系统、展览展示,基于LED发光特性的广告灯箱节能技术;适用于室内商业照明的陶瓷金卤灯高效照明系统,采用节能型电子镇流器,使得照明能耗降低;适用于公共场所照明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大功率电子镇流器新技术。

2015年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中国制造强国建设三个十年的“三步走”战略,明确指出要“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等、《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指出要“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规模、节能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选择……相关家电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

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将“逐步推广应用技术成熟、节能效果明显的LED照明产品。优先推广室内商业照明产品及系统,积极推广室外公共照明产品及系统,适时推广家居照明产品,积极支持汽车、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等作为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同时将“逐步加大财政补贴LED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在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及政府办公、公共照明等领域,重点开展LED筒灯、射灯等室内照明产品和系统的示范应用和推广”等列为重点工程。

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半导体照明设备被列为鼓励类项目。

②  、商业照明下游行业政策

在下游市场方面,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促进品牌服饰、品牌家居家纺、购物中心等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专业连锁、强化品牌建设,商业照明作为良好的品牌形象塑造媒介,将随着消费升级的加速、下游行业的发展和对于商业照明要求的提高,向着专业化、服务化的方向持续发展。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引导企业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鼓励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开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示范创建工作。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

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聚焦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组织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等10大重点工程;“加快家电、家具、制鞋、五金、纺织、食品等领域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推进企业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企业影响力。

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指出“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的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特别是年轻一代更加偏好体现个性特征的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将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支持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现代流通、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支持实体店调整重组,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发展连锁经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进而推动相关连锁零售、文化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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