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零售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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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品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医药流通市场可分为医药批发市场和医药零售市场,医药零售市场则主要由医疗终端和零售药店构成。

(一)医药商品零售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如下:

卫计委、主管部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主管部门、制定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监督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药品质量安全,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商务部、主管部门、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国家发改委、主管部门、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项目立项备案及审批,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负责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医保店的准入及审核;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协会、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自律,规范和完善行规行约,推进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维护行业、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医药商品零售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2015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药监总局、2014年、《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2014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2007年、《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2004年、《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总局、2003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家食药监总局、2000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三)医药商品零售行业产业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重点实施方案

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9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该方案提出: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革试点等五项改革。其中包括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2009年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该通知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并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

3、《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2009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并明确提出: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将逐步取消,压缩流通环节差价率,增加医院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4、《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2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五大任务,其中包括:提升行业集中度;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提升行业开放水平;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等细分目标。行业发展的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该规划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发展,推进药品流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2017年1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推动流通企业向智慧型医药服务商转型,力争到2020年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对2012年新医改的主要工作做出了安排,其中文件首次提出将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工作指导方向,并鼓励医药流通行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

7、《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8项主要任务: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

8、《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3年6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等九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为零售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提供了政策支持。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改进了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成本、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销售价格。

10、《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2015年5月4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7部委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了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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