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跨境电商零售行业进口政策汇总及解读
跨境电商呈爆发增长态势,国家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跨境电商的政策。2012年,国家开放了第一批进口跨境电商试点城市;2013年出台了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的政策;2014年进口跨境电商开始合法化,有明确的税收政策;2015年,国家规范了进口税收政策并降低了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2016年4月8日起对进口跨境电商零售产品实行了新的税制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简称“四八新政”)。
从税收政策的演变来看,跨境电商征税先由行邮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一降再降。
行邮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2016年4月以前,跨境电商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4月8日起,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限额以内(单次2000元,年度20000元),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由30%调整至15%: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明确了自10月1日起,(1)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免征消费税;(2)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增值税税率2次调降: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将原使用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4月1日起,将原适用16%、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9%。
个人物品直邮行邮税税率多次调整:2016年4月以前,行邮税税率分4档,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2016年4月8日,财政部调整行邮税政策,将行邮税税率由四档调整为三档15%、30%、60%,其中60%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2018年11月1日起,行邮税税率三档调整为15%、25%、50%。2019年4月9日,行邮税税率进一步下调为13%、20%、50%。
表: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演变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