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梳理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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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纷纷就垃圾分类立法,明确分类标准、责任主体及惩罚条款等,且就垃圾分类制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有助于垃圾分类国家政策具体落地,加速行业发展。

1、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全覆盖渐行渐近

2000年,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

2015年,26个城市(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

2017年,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9年,垃圾分类范围扩展到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固废法》草案。2017年46个试点城市垃圾清运量9531万吨,地级及以上城市垃圾清运量1.76亿万吨,是试点城市的1.85倍

表:垃圾分类政策历史演进

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梳理及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第一批示范城市的代表城市垃圾分类的地方政策梳理-1

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梳理及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第一批示范城市的代表城市垃圾分类的地方政策梳理-2

 

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梳理及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2、垃圾分类明确奖惩措施

奖励措施: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指出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提出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和引导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适当表扬或奖励。

《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奖励办法,对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惩罚措施: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至五万元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罚款。

《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三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不按要求投放相应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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