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及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传统能源短缺、传统能源导致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为满足全球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了全球的迫切需求。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将成为必然的趋势。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离不开各国能源政策的鼓励和支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诸多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对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规模和速度、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与引导脱网事故频发等问题得以改善,并网率得以提高;国内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定价机制逐渐完善,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阶段,促进了风能、太阳能发电行业的稳定发展。
(2)可再生能源成本不断下降
风电度电成本取决于风资源状况、投资成本、运维成本、融资成本,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容量系数提高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及风电运营经验的逐步积累,风电机组价格、风电场投资和运行维护成本的降低将相应地拉低风电发电成本。《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2014版)中预测随着风电技术进步和开发规模扩大,以及煤电成本的增加,预计在2020年我国陆上风电成本将与煤炭发电成本持平。
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持续发展,光伏发电成本也在下降。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2016年新能源展望》,风能和光伏发电的成本将在未来继续下降,到2040年,每兆瓦时陆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平准化成本将分别下降41%和60%,到2020年,这两种技术将成为许多国家最便宜的发电方式。随着发电成本下降,未来风电、光伏发电的竞争优势将不断提高,有利于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
(3)上游电力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不断下降
风电变流器和光伏逆变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力半导体器件、电力集成电路、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继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及相关配套件等。故发行人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电力电子元器件等行业。风电变流器和光伏逆变器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较小,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上。电力电子元器件基本属于充分竞争性行业。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元器件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以及高端电力电子元器件国产化程度的提高,风电变流器和光伏逆变器的相关原材料的总体价格呈下降趋势,对风电变流器和光伏逆变器行业的发展比较有利。
(4)行业自律和规范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为我国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提供了规范和依据,也为电力设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参考体系。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批准了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约束了行业恶性竞争的局面,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将行业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行业竞争更加有序。
2、光伏发电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光伏和风能发电设施建设集中于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光伏和风能发电设施建设速度的快速增长和现阶段我国电网对于新能源发电并网和消纳能力的矛盾是制约我国新能源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
我国“三北”地区(即华北、西北、东北)地势相对平坦、风速平稳,适合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风能储备最为丰富,我国的风力发电设施建设也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由于风电开发相对集中,“三北”地区电站建设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不成正比,当地的负荷水平较低;我国电网建设投入在现阶段落后于风力发电设备的投入速度,导致即使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风电也存在无法全部消纳的情况。尽管国家能源局于2013-2016年均出台了《关于做好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资源丰富区域的消纳方案研究,加强风电配套电网建设,且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2012年至2014年的弃风率逐年下降。但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速放缓,以及2015年风电项目“抢装”的影响,2015年风电弃风限电形势加剧,平均弃风率达到15%,2016年风电平均弃风率相比2015年稍有提高,达到17.1%。现阶段风电并网和消纳问题仍是制约风电开发的主要因素。根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弃风限电”问题严重的地区,“十三五”期间将通过本地电网、外送通道等途径逐步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电力消纳问题。从中长期来讲,随着我国电网建设规划的逐步完善和落实、以及跨区和跨省电力交易制度的改进,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接纳能力将逐步加强,对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及上游风电变流器和光伏逆变器行业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