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控制费用:促进降低药价,解决临床用药需求是基础
1、“4+7”带量采购致药价大幅降低,加速仿制药行业洗牌
“4+7”带量采购致药价大幅降低,市场竞争加剧。2018年12月6日11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试点药品联合采购预中标结果公布。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此次带量采购的降价幅度超预期,一方面不仅使传统仿制药价格大幅降低,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另一方面还加剧了药品市场的充分竞争,完善药价形成的机制。
带量采购带来对企业的影响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4+7”带量采购重构行业竞争要素,中国仿制药行业将面临从产品到公司层面的洗牌,创新成为企业制胜关键。追求产品的高定价和长生命周期是药企共同的诉求。为了维持高定价,药企倾向于研发独家剂型、规格;为了延长产品生命周期,药企倾向投入产品营销。然而在带量采购模式下,药企只有依靠推陈出新,才能维持产品线的总体高定价;只有具有成本优势,才能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在此背景下行业的竞争要素将迎来重构:(1)仿制药质量标准化:带量采购的质量评价主要以一致性评价为依据,仿制药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后,被认为是质量相同的标准药品。原先的原研、首仿、国家重大专项等不再享受质量分层红利。(2)仿制药营销弱化:带量采购之后,由于药品有了销量的保证,仿制药的营销作用弱化,有利于压低销售费用率。(3)研发价值强化:仿制药质量标准化,要求药企的研发导向要侧重于临床价值,原先追求的无明显临床优势的独家剂型、规格将失去意义。另外,带量采购使得新产品可以快速放量,未来也更快地被更优质品种替代,即单一品种的生命周期被大大缩短,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持续推陈出新的能力,也即无论仿制还是创新都要求必须高效。(4)成本优势价值强化:除了低价药,原先药品的定价基本不与成本挂钩。而在带量采购模式下,药品在持续受到后来者冲击后,价格将显著下行。因此原料药成本低、经营效率高等因素而具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将具有明显优势,比如“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企业将更具竞争优势。
2、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动态调整,迎合市场需求
2018年1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上报金额前20辅助用药品种,形成国家辅助用药目录。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国家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制订本省份辅助用药目录,省级辅助用药目录不得少于国家辅助用药目录,并且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此次国家版辅助用药目录的制定,将进一步加大对辅助用药的控制,从而继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全国版目录的公布及各地执行可能会进一步挤压辅助用药的空间,医药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洗牌。而2017年用药金额排名前20的辅助用药同比增长率最高下降28%,平均降幅为6%,可见医保用药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辅助用药的使用。
辅助用药管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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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金额排名前20的辅助用药平均增长率为-6%(按照各省发布的辅助用药目录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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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RGs按病种按疾病诊断收费,精细分类对症下药
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要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DRGs(DiagnosisRelatedGroups)是将患者患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纳入分入不同的诊断组打包治疗,实现治疗流程的规范化以及治疗费用的可控。
DRGs支付有望加速仿制药对进口原研药品的替代。由于DRGs支付将对诊断组的治疗费用进行定价,医生出于治疗费用限制,将更加倾向于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来替代原研药,有望加速仿制药对进口原研药品的替代。DRGs控费政策出台,将助力绩效高效率高的医院进一步实现规范化运营,对绩效低的医院会有一定冲击。
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成为未来医保支付的核心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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