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国家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广电总局及地方广电部门。广电总局全面负责行业管理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地方广电部门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进行分级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和事业发展规划。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全国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由广播电视机构和从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担负着广播电视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维权和学术理论研究的基本职能。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通过发放经营许可证,实施许可认证管理。利用有线方式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机构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为了加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国于1997年和2000年分别发布施行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2004年以来,广电总局先后发布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明确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并推进三网融合。要求到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到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制定了三网融合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要求到2015年,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201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名单,北京、上海等12个地区入围,2011年12月公布了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名单,增加了包括贵阳市在内的42个地区。
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创新业务形态。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明确要求继续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进一步扩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覆盖范围,加速互联互通。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明确提出2014至2016年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提出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1997年9月,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00年11月,国务院,《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
2001年12月,广电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效整合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发办字[2001]1458号)
2003年12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发办字[2003]1190号)
2004年6月,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运营产业化的意见》(广发社字[2004]569号)
2004年8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
2005年4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
2007年3月,广电总局,《有线电视网双向化改造指导意见》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办[2008]1号)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
2009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
200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7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广发[2009]57号)
2009年8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促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广发[2009]58号)
2010年1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
2010年7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成立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工作组的通知》
2010年9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
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2年5月,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36号)
2012年11月,国家发改委、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505号)
2013年8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
2013年8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2014年2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