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制造领域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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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装备制造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侧重于对行业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指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制定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机械部件电气部件机架定位组装各部件联接植入控制系统设计方案检验入仓调试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智能装备制造领域行业主要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1)行业基础性法律、法规与政策

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法律、法规与政策

1、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重点研究开发绿色流程制造技术;高效清洁并充分利用资源的工艺、流程和设备;相应的工艺流程放大技术;基于生态工业概念的系统集成和自动化技术;流程工业需要的传感器、智能化检测控制技术、装备和调控系统。

2、2006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装备制造业振兴为契机,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外包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带动配套及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若干各有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链。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所需的关键共性制造技术、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逐步提高装备的自主制造比例。加强电子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的相互融合,以信息技术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升级。

3、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装备制造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明确了装备制造业是给国民经济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强调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加快装备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4、201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提出将高档片式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微机电系统(MEMS),光集成和光电集成器件,半导体激光器件,光纤激光器件,高性能全固态激光器件,高性能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端混合集成电路和高频器件,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小型精密无刷电动机,微型通讯电声器件等作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5、2012年3月、科技部、《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要攻克一批制造过程智能化技术与装备。重点研究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流程工业的核心工艺和成套设备等,提升制造过程智能化水平,促进制造业快速发展。

6、2015年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提出研究制定智能制造发展战略。编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布局。加快制定智能制造技术标准,建立完善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强化应用牵引,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协同推动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加强智能制造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综合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突破新型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等智能核心装置,推进工程化和产业化。

7、2016年3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技术验证和示范推广,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鼓励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

8、2016年5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7项主要任务,包括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强化融合发展基础支撑,提升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

9、2016年8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创新能力;二是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3大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三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10大重点领域,提出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要求;四是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开展制造业领域标准化比对分析、外文翻译、标准互认,推动中国装备、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

10、2016年12月、工信部、《智能制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2020年智能制造产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智能制造产业要完成:1、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2、发展基础明显增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制(修)订智能制造标准200项以上,面向制造业的工业互联网及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初步建立;3、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初步形成;4、重点领域发展成效显著

11、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指导目录》所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建立在重大前沿科技突破基础上,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体现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潮流,目前尚处于成长初期、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业投资已占到我国创业投资的80%。《指导目录》包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等。

光伏领域产业法律、法规与政策:

1、200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提出了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2、2013年7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通过实施新能源集成应用工程,支持高效率晶硅电池及新型薄膜电池、电子级多晶硅、四氯化硅闭环循环装置、高端切割机、全自动丝网印刷机、平板式镀膜工艺、高纯度关键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

3、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包括有序推进光伏基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的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

4、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的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等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5、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6、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扩大市场、完善体系”的原则,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及成本降低,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发展。

7、2018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光伏制造企业和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已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光伏制造项目电耗和转换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小于5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项目综合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小于9万千瓦时/MWp,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电池最低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9%,新建和改扩建单晶硅电池最低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1%。

汽车领域产业法律、法规与政策

1、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2、201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0]100号)、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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