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一)工程咨询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工程咨询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及地方交通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1、工程咨询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制订工程咨询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工程咨询行业的市场准入资格进行审批。
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对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行业的资质标准、技术政策,对行业准入实施管理;拟定行业法规制度、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及改革方案,监督行业企业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勘察设计行业自律协会,是行业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2、工程咨询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单位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1)工程勘察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三个类别。
资质分类、业务说明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资质,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和乙级,另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2)工程设计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四个类别。
资质分类、等级说明、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资质、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担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所属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等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工程咨询资质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其中,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不同等级资格标准不同,评定维度主要包括基本条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以及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工程咨询专业总共划分为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31个专业;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规定为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与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八项内容。
(4)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资质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单位必须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省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才能开展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业务。
资质分类、等级说明、业务范围
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检测机构在证书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作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并对其结果担责
工程专业类(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
水运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工程结构类,设甲、乙两个等级
(5)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才能开展相应的工程监理业务。
资质分类、等级说明、业务范围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工程监理机构按照其获得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监理业务专项类(特殊独立大桥、特殊独立隧道及公路机电工程)水运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水电机电工程专项 水电机电工程专项
3、工程咨询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交通工程咨询行业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制度构成。目前对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咨询业务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如下:
1998.1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00.1、国家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1、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5、国家计委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0.9、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2.11、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3.8、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04.2、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2004.7、国家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8、国家主席令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10、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5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5.3、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2005.7、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12、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2007.8、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7.9、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011.5、国家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7、国家主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2.4、环办[2012]67号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15.12、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4.4、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7号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决定
2015.3、国家主席令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目前,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咨询业务较为重要的政策如下
2011.9、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提高公路勘察设计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
2003.9、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城轨交通建设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坚持装备国产化政策,促进设备制造业发展。
2005.12、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思路:包括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交通运输向节能、环保和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等,并确定了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
2011.1、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2011.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交通各领域的发展方向以及保障措施等。
2011.9、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1-2015年发展纲要》的通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2011.11、安徽省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针对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安全应急保障、绿色低碳交通等内容,明确了“十二五”期安徽交通运输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012.3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具有安徽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导力量。实现“五个翻番、三个突破”。
2012.7、国务院“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制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2013.2、住建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发展。
2013.1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交通运输领域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2014.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2014.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加快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太原、石家庄、青岛、武汉等。
2014.11、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14.12、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为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2015.1、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促进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2016.1、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质量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开放发展,夯实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提升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2016.4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安全化运营,加快交通运输现代化进程,基本形成广覆盖的基础运输网、高品质的快速运输网、专业化的货物运输网和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
2016.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四个交通”发展方向,以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为主线,以智慧交通为主战场,预计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
2016.5、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水平,提出了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及综合运输协调衔接信息化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