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支持企业的部分科技创新相关政策一览
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充足,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政府的支持包括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个层面。
从直接支持层面来看,第一,广东省政府通过提供更优惠的财税政策,吸引企业在粤建立新型创新研发机构,并且增加科技研发投入。例如若外资企业研发机构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被评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再比如鼓励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研发费用减税基础上,对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第二,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导支持刚刚步入市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例如广东省政府在行政办公、环保、资源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通过远期约定购买符合条件企业的创新产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激发创新活力。以电子通信设备和计算机产业为例,各级政府是珠三角地区众多电子信息企业的重要客户之一。
除此之外,政府还推出了许多特色化的创新支持政策。以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券为例,它是政府按财政资金的数量制成一定面额的创新券,企业持创新券可向其它企业或高校的研发机构购买科研服务,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凭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由有创新需求的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单次申领额度上限最多20万元,创新券按照先到先得或随机分配的方式发放。这一政策能够很好地支持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图表:广东省支持企业的部分科技创新相关政策一览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再从间接支持层面来看,第一,塑造良好的城市商业环境。例如政府通过引导建立和自主设立孵化器、建立产业园等,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在政府大力引导下,截至2017年广东省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分别达754和692个,位列全国第一。
通过加强孵化企业指导和支持,鼓励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为城市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商业氛围,进一步优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