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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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优惠政策,总量层面,财政方面出台了各项减免税费、阶段性减免社保(预计减免5000亿元)等政策,货币方面出台了各项稳信贷(新增专项再贷款3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元)、降低融资成本(MLF、一年期LPR下降10个基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迟至6月30日)等政策,此外银保监会、工信部和商务部等单位也出台了稳信贷、促融资、稳外贸等政策。

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和特定行业所面临的困境,中央也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其中,针对小微企业,考虑到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情况,中央出台了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供优惠金融服务、加强信贷支持、增加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延缓不良贷款认定、延期偿还贷款和再贷款、再贴息等。其中2月20日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十分重要,其自2月起对湖北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预计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极大地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资金负担。

而对一些特定行业,考虑到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受到疫情的影响较大,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央政策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主要政策包括了再贷款、信贷支持、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府兜底收购等。其中,2月6日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十分亮眼。在这一政策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优惠幅度较大。此外,对一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央同样给予了优惠政策,如对航空公司免征民航发展基金、对农业减免信贷担保费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等。

表:近期针对新冠疫情的主要中央政策一览(一)

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支持政策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表:近期针对新冠疫情的主要中央政策一览(二)

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支持政策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1、响应中央的各种针对性帮扶政策,各地政府也相继对应出台了相关政策

从2月3日至今,共有25个省和直辖市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加大企业金融信贷支持、帮助稳定就业状况、简政放权,优化各项审批流程、支持复工复产。

在这25个省市中,所有省市都出台了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帮助稳定就业状况三大政策,并有17个省市出台了简政放权,优化各项审批流程相关措施,15个省市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产的措施。从力度上来看,前三个方面的措施扶持力度较大,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减免房租、减免税收、减免水电费等,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主要包括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供担保支持等,为企业的低成本融资提供保障;帮助稳定就业包括失业保险费的退还、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从而为中小微企业的用工提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支持政策

2、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

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主要集中在减免房租、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费和增加补贴上。大部分省份都采取了减免房租的措施,减免的力度有所差别,而补贴则主要集中在水电费补贴上,2月25日国常会上提出了加大补贴力度,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延期缴纳税款方面基本上政策都表示延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之前各省市出台的减免税费主要是针对减免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5日国常会上提出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同时广东、湖北、云南等省份提出了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等减负措施。这些举措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运行成本,最大程度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房租在成本中占比是较大的,因此在房租上给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是支持小微企业生存的重要手段,也是稳定就业的有效方法。目前的政策来看,各地都出台了减免房租的政策,主要是对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要求减免一部分房租,而且从减免力度来看,绝大多数都选择减免或者减半1-3个月的房租,天津和湖北地区的减免力度较大,天津提出免收3个月并减半3个月房租,湖北作为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政府提出了减免3个月的房租,减半6个月的房租。

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较大冲击,中央出台了众多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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