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及主要进入壁垒
(一)、医药流通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特殊行业,政府对行业进入者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制度、疫苗经营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制度以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制度等。
为改变医药流通行业长期以来小、散、乱的状况,优化竞争格局,国家出台了新版GSP、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对医药流通企业在场地、设施、资金、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信息系统、规模以及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为压缩流通渠道环节,提高配送服务水平,各地药品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设定了一定准入门槛。例如,福建省药监局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的资质、诚信、规模及渠道覆盖等进行了限定,同时要求接受中标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承担所接受委托中标品种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的配送任务,八标政策规定不得跨行政区域配送,《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要求获得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资质的10家药品配送企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配送。此外,福建省还规定在药品流通环节严格推行“两票制”。上述政策不仅要求医药流通企业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还对其终端分销网络和配送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资金壁垒
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向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再向下游的医院、分销商和药店等销售。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进而对资金形成一定的占用。此外,医药流通企业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建设仓储、物流设施、购置运输设备和配备信息系统等,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医药流通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3、市场壁垒
医药流通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上、下游客户众多,上游客户主要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机构、药店等。医药生产企业在选择配送商时,要求配送商除满足药品仓储、冷链设施等基础条件外,更要具备全面终端覆盖网络、一定的资金实力、较高的区域市场影响力及较强的配送能力,并能够协助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开展投标、并提供渠道维护及市场数据服务与支持等;而医疗机构、药店等市场终端在选择配送商时,会选择经营产品品类齐全、质优价廉、配送及时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医药流通企业合作,这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较强的药品供给、配送、议价以及质量保障等能力。
目前,我国各区域形成了一个或数个医药流通优势企业,这些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不断开拓市场,深耕渠道,已掌握了大量的上下游资源。因此,对于新进入的医药流通企业而言,要在短时间内积累上、下游市场资源,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具有一定难度。
4、管理壁垒
因药品的特殊性,医药流通企业须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存储、养护、抽检、运输、销售等全程保留可跟踪记录,并依托信息技术推进经营管理过程的实时监控,这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员、市场开发人员以及专业的物流技术人员等,还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物流及信息服务、连锁门店开发及标准化运营等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