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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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出版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新闻出版产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指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发展以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传播渠道网络化为主要特征,以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为主要代表的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数字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数字出版行业及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手机阅读发展迅速

手机阅读是移动互联网的典型应用之一,它受阅读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较小,且能够为一些上网条件差的地区和人群提供便利。目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均已推出手机阅读业务,手机阅读已成为发展最快的数字出版新业态,手机网民规模和人均手机阅读时长均不断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约2,69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

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3.4%。

随着人们碎片化时间的增多,人均手机阅读花费也逐年增长。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我国人均手机阅读时长为21.70分钟,比2012年增长31.36%。

(3)技术和业务模式逐渐成熟

目前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了互联网传播、无线通讯传播、有线电视网传播和卫星直接投送等四大数字出版内容传送体系,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也极大地增强了数字内容的传播力度。

同时,随着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数字出版产业中,手机阅读、互联网阅读、数字图书馆等领域的业务模式逐渐清晰,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产业链,产业链中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等各个环节的收入分成模式也逐渐明晰。

2、数字出版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机制尚未真正确立

现阶段,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机制(包括技术手段、授权模式和保护体系等)的建立尚不完善。版权授权不规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出版社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有法律有待进一步修改和补充。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让数字出版侵权案件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2)人才仍是制约新闻出版业实现发展转型的关键因素

传统出版单位信息技术方面的人才非常缺乏,特别是既懂出版又懂技术研发的人才。在新媒体出版及制作单位中,数字出版流程还不完善,缺乏适应数字出版要求的编辑人才。另外,目前高校开设数字出版相关专业的较少,师资力量不足,造成人才培养与数字出版发展不同步。人才的缺乏,导致企业对技术含量高的数字出版新业态无法把握,不利于数字出版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3)数字出版领域标准滞后

数字出版领域标准的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数字出版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十一五”期间,虽然完成了新闻出版、信息化、出版物发行等标准体系表的制定工作,但距离建设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完整适用的标准体系还有一定的差距,基础性标准和关键性标准缺位。目前,手机出版、互联网出版等新型出版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内标准格式不一,直接影响了数字出版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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