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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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铸造行业主管部门

铸造行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铸造协会实施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使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管理和编制行业规划,协调相关政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承担行业指导和服务职能;中国铸造协会行使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

2、铸造行业法规和政策

当前我国铸造件行业政策导向是:国家积极鼓励大型铸件和高端关键铸件产品向高精度、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技术、合作开发、联合制造等方式,提高我国大型、高端关键铸件产业发展水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如下: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发改委在2013年4月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将“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汽车关键零部件”、“高精密液压铸件”和“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及零件”等列为鼓励类产业。

(2)《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首次把大型、关键铸锻件、基础配套件、基础工艺提升到与主机产品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由过去的“主机带动辅机发展”变为“一手抓主机,一手抓配套”。

(3)《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2010年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提出:为落实《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提升基础零部件发展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

在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四部委联合印发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中,关键机械基础件、大型铸锻件、精密铸造件、模具等被列入该指导目录。国家通过上述政策鼓励扶持大型、精密铸造件行业的发展,有利于行业内优势企业利用现有人员、技术、规模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生产研发具有高附加值的大型铸造件、精密铸造件产品。

(5)《中国制造2025》

《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版的“工业4.0”规划。规划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已由国务院于2015年5月8日公布。规划提出了中国制造强国建设三个十年的“三步走”战略,是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基本方针包括: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以人为本。立足国情,立足现实,力争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

(6)《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铸造行业节能减排,推进铸造行业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为装备制造业服务,工信部制定了相应的行业准入条件。联诚精密被列入符合相应条件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

(7)《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

2014年工信部颁布的《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工业强基,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工业“四基”)发展水平,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

(8)《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指导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以推进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为核心,促进相关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

(9)《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于2015年5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发展,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力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10)《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受国家工信部装备司委托,中国铸造协会编制并于2016年3月25日发布了《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制定了“质量和品牌、创新驱动、绿色铸造、结构优化、精益管理和人才培养”6大发展战略;指明了“提高铸造产业集中度,攻克高端关键铸件的生产技术、节能减排再上新台阶”等发展目标;提出了“深入推进铸造行业准入制度实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13项主要任务,为“十三五”期间广大铸造企业发展指出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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