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园林绿化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其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管理行业相关资质标准和资格认定工作,对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进行监督、指导。花卉苗木种植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农业委员会。
2、园林绿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5年7月4日,原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
1999年2月24日,原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号)
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9届第21号)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5月11日,原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号
2000年5月11日,原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建城[2000]106号)
2012年11月27日,住建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国发[2013]36号)
2014年6月25日,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