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LED照明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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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LED照明行业管理体制

1、LED照明行业分类

2、LED照明行业主管部门

本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LED照明行业协会

(1)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是由照明电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包括提出制订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开展行业调查统计,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参与制订和修订行业的产品标准;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2)中国照明学会

中国照明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一级学会,其主要任务是:在照明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编辑出版照明科学技术书刊、普及照明科技知识,促进国内外照明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加强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并通过科技项目评估论证和举办照明科技博览会。

(3)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制定照明电器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标准的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及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本行业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草案、修改意见和参加表决;承担本专业国家、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及技术咨询。

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仅限于宏观管理,企业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

(二)LED照明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LED照明行业主要法规政策所列如下:

1、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本行业列为鼓励类19项轻工第21条“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废旧灯管回收再利用”,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7年12月28日联合印发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型)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3、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9月22日联合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明确了半导体节能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功能性照明达到20%左右,景观装饰等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拥有自主品牌、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骨干龙头企业达到10家左右;初步建立半导体照明标准体系;对重点领域的照明产品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开发和推广替代白炽灯、卤钨灯等节能效果显著、性价比高的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开发和推广停车场、隧道、道路等性能要求高、照明时间长的功能性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

4、国务院于2010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根据发展目标,到2020年,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同时该决定提出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统筹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对于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带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对于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

5、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11月1日联合印发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6、国务院于2011年8月31日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7、国务院于2012年6月16日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将高效照明产品作为节能产品之一重点领域,主要内容为加快半导体照明(LED、OLED)研发,重点是金属有机源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源)、大尺寸衬底及外延、大功率芯片与器件、LED背光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和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加快推广低汞型高效照明产品。

8、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1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的通知》,到2015年,60W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全部淘汰,市场占有率将降到10%以下;节能灯等传统高效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左右;LED功能性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0%以上。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1,800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半导体照明产业集聚区。形成10-15家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质量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9、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于2013年2月18日联合印发《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到2014年底,通过淘汰液汞工艺,生产过程中汞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约50%,到2015年,单只荧光灯产品平均含汞量比2010年减少约80%,一半以上的荧光灯含汞量低于1毫克。

10、国务院于2014年5月15日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1100万吨标准煤。

1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4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此外,将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首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

12、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第四十八章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13、2016年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对《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以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14、工信部于2016年8月10日发布《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度调整、创新提升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创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为重点,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改善营商环境,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推进智能和绿色制造,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国际化的新型轻工业制造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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