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村镇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分析,有利政策村镇污水处理迎来发展良机
乡村污水处理率仅17%,亟待提高。与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市场不同,由于村镇条件相对较差、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村镇污水处理发展缓慢。据《2017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制镇、乡比例分别为47.06%/25.13%;污水处理率分别为49.35%/17.19%,远远低于城市94.54%和县城90.21%的处理率。另一方面,2017年末,88%的建制县和79%的行政乡集中供水,87%的建制县和73%的行政乡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远远滞后集中供水和垃圾处理。
针对目前村镇污水处理急需发展的情况,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农村污水处理已然成为未来几年的污水治理重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就农村水环境治理提出,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将达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环保部和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规定,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1/3以上。与此同时,住建部也曾提出到2020年,30%的村镇人口将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到2045年,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
表:“十三五”期间村镇污水处理重点扶持政策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2017年,我国村镇生产生活用水量共296.77亿立方米,其中建制镇、行政乡、村庄年用水量分别为121.85/11.66/163.25亿立方米。假设未来年用水量每年增长5%,则到2021年村镇将有约360.73亿立方米生产生活污水待处理。根据政策目标,保守预计到2021年建制镇、乡、村污水处理覆盖率分别达到70%/50%/30%,则我国村镇污水处理的总市场空间约为170.29亿立方米(121.85*(1+5%)^4*70%+11.66*(1+5%)^4*50%+163.25*(1+5%)^4*30%=170.29)。然而,目前我国乡镇污水年处理能力仅为116.76亿立方米,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到自然环境中,未来3年仍有数十亿吨污水市场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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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推千亿市场启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持续增长。在多项利好政策推动下,我国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额迅速增长。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17年建制镇、行政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分别为4,810、874个,同比增长41.10%、98.19%,近3年平均复合增速为17.55%、30.97%;分散式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分别为1,383.69、51.72万立方米/日,同比增长32.87%、35.71%,近3年平均复合增速为11.20%、26.61%。若建制镇、行政村集中式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分别按年均8.59%、19.91%的复合增速计算,到2021年,污水处理能力合计达到2,277.21万立方米/日,较2017年新增513.59万立方米/日,按3,500元/立方米的投资测算,预计污水处理厂投资额将达到168.27亿元,按照管网投资与污水处理厂投资比例2.5:1计算,预计未来3年村镇集中式的污水处理总投资额约629.17亿元。分散式模式污水处理能力分别按年均11.20%、26.61%的复合增速计算,到2021年,村镇污水处理能力合计将达到2,007.59万立方米/日,较2017年新增572.18万立方米/日,如果其中50%采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吨投资额按20,000元/立方米计算,其余50%按3,000元/立方米计算,预计分散式的污水总投资规模658.01亿元,由此测算未来3年村镇污水处理的市场规模在1,287.18亿元左右。
表:村镇污水处理市场空间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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