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相关政策梳理及解读
信息化基础与支付能力改善,新基建政策效力改观医疗 IT 面向医疗机构和政府卫健部门,整体具有较强的政策市场属性(医院端信息化投入相对偏商业化)。如果说过去的医疗信息化是“培优”,政策落地效果不一;那么此次“补缺”需求来自罕见的疫情,预计将催生更为强力的政策。
同时,政策推动终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去填补“自下而上”的市场仍会遇到落地难的问题,如果出现新政策,会不会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考虑近年来下沉市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用户习惯及支付能力的改善,使得下沉市场特性接近一线地区,相信商业化带动的新政策全面落地会更为顺利。
(1)首先,下沉市场接受准一线化医疗服务具备经济基础。市场都会谈到的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人均增速差异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人均收支增速近年来一直高于城镇居民,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医疗付费能力提升的基础物质条件是存在的。
(2)其次,和其他商业化下沉市场不同,农村医保政策对支付能力的补充尤为重要,而现在的保障力度已有大幅提升。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上对全国农村居民形成有效覆盖;另一方面,有利于下沉市场的互联网医院等医疗 IT 系统逐步纳入医保支持范围。
例如,自 2018 年 4 到今年 2 月疫情期间,医保支付关于互联网网医院放松政策一直在加码。2020 年2 月 28 号,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如武汉、上海、浙江等省市已经出台政策规定实行,预期今年上半年各地卫健委和医保局部门会出台政策文件,将辖区内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纳入医保支付。
图表: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相关政策
资料来源:国家卫建委,国家医保局,锐观咨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