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
1、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管理采取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我国政府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的产业协调司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消费品工业司来实施。产业协调司的主要职责包括: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消费品工业司的主要职能包括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等工作。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CCFA)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成立于1992年,主要由从事化学纤维生产、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及有关社会团体组成,协会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全行业的发展,承担对各个细分行业的引导和服务职能。
2、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PCT)等新型聚酯和纤维的开发、生产与应用”列为鼓励类。
2016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将“新型高性能纤维制备技术;成纤聚合物的接枝、共聚、改性及纺丝技术;具有特殊性能或功能化的聚合物、纤维材料、纤维制品及复合物材料制备技术;环境友好、可降解、替代石油资源的新型生物质纤维制备技术,新型生物质纤维制品加工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16年9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纺织工业“十三五”科技进步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加强高仿真功能性纤维材料的开发,化纤差别化率达到65%”。
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增强化纤行业创新开发能力”作为重点领域之一,要求“丰富涤纶、黏胶、锦纶、腈纶等功能化、差别化产品,提高产品性能及品质”,“定期发布中国纤维流行趋势,引导纤维新产品开发方向,提升丰富终端产品功能”。
2016年11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化学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提到“三、制造业、(十二)化学纤维制造业: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粘胶纤维除外)生产;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环己二万二甲醇酯(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