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行业市场发展有利因素不利因素及行业主要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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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星通信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卫星通信系统是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社会的战略性基础设施,也是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卫星通信产业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政策鼓励和支持。

2015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发布《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明确提出主要发展固定通信广播卫星和移动通信广播卫星,同步建设测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校场等地面设施,形成宽带通信、固定通信、电视直播、移动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服务能力,逐步建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与地面通信网络融合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服务宽带中国和全球化战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建设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可管可控的广播电视融合传输覆盖网。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提出加快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星性能和技术水平,推进卫星全面应用。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本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构成了对本行业的实质性利好。

(2)我国航天产业的发展为卫星通信服务行业提供了基础保障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我国已基本建成完整的航天工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入空间能力大幅提升,空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取得丰硕成果,在航天运输系统、人造地球卫星、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多领域均取得长足进步。

在通信卫星领域,我国卫星研制与发射能力已经步入世界领先行列。卫星制造技术逐步升级,使得卫星整星功率增大,转发器数量增多,同时在大容量长寿命转发器技术愈发成熟的情况下,带来了更高的通信容量和更低的单位带宽成本;火箭发射技术发展迅速,大推力火箭发动机技术、运载火箭响应技术等已推广使用,长征五号、长征七号的研制使得我国航天运输系统整体水平跨越式发展。

航天产业尤其是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通信卫星运营行业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基础设施,促进了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

(3)卫星通信市场需求广泛

卫星通信在民用和商用领域一般主要作为地面公共通信网络的补充、扩展和备份,而对于广大低业务密度地区来说,使用卫星系统比建设地面网更经济,因此得到广泛应用;对于某些类型的业务和应用场合,卫星系统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电视直播、视频广播、国际通信等。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全球对移动通信和高速数据交换的需求迅速增长,对通信网络的全球“无缝”覆盖提出了更高要求,卫星通信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卫星通信不仅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中有效地补充了其他通信手段的不足或不能,更是在抢险、防灾、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应急通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随着高通量卫星技术的逐渐成熟,卫星宽带、船载通信、机载通信、车载通信及其他卫星通信市场需求也将显著增加。

2、卫星通信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卫星直播业务受到政策限制

根据2018年美国卫星产业协会(SIA)发布的第21版《卫星产业年度报告》,卫星服务业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卫星电视直播业务,也是通信卫星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应用领域。我国在1993年颁布了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因此我国卫星电视直播业务目前未能得到政策完全放开,尚未实现产业化发展。

(2)产业发展受到ITAR限制

中国进口卫星及相关物项受到以ITAR为代表的美国政策和法案的限制。因此我国通信卫星运营商无法从美国采购整星,也无法采购使用美国零部件制造的欧洲卫星。这一规定一方面限制了我国通信卫星运营商对于卫星来源的选择,使得采购来源较为单一;另一方面也对我国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全球化发展以及海外的并购投资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研制的通信卫星在承载能力、输出功率、使用寿命、灵活性以及适应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能够提供东方红3号、东方红3A、东方红3B、东方红4号、东方红4号增强型、东方红5号等不同型号的卫星平台,目前我国卫星制造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满足不同条件下商业卫星的运营需求,满足卫星安全平稳运行的质量要求。

因此,尽管ITAR限制了国内通信卫星运营商进行国际卫星采购,但由于国内卫星制造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充分满足公司开展卫星空间段运营业务的需求,因此ITAR对国内通信卫星运营商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其他通信手段竞争

光纤通信作为有线通信的一种,具有频带宽、传输损耗低、重量轻、抗干扰能力强、保真度高等优点,近年来普及程度不断提升,随着5G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将驱动网络向高速率、低时延、大容量升级,给光纤通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大了卫星通信的竞争压力。同时根据工信部于2017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为适应和促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工信部未来将不再审批3400-3700MHz频段内新申请的空间无线电台业务频率使用许可,这一规定对通信卫星运营商在该频段开展业务也有相应影响。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等均是不同的通信方式,共同满足各类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应用服务。其中,光纤通信广泛用于干线传输和固定用户接入,为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等提供高容量的地面传输网,主要部署在人口密集区域,在偏远地区建设成本和建设难度较高;卫星通信作为地面公共通信网络的补充、延伸,是海上通信、空中通信、边远地区、防灾减灾和广播电视、国防外交、石油石化、教育文化等领域不可或缺的信息通信手段。尽管不同通信方式之间各有特点、优势互补,不是完全替代关系,但不排除其他通信方式与卫星通信在部分重叠市场进行竞争,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卫星空间资源日益紧缺

随着空间技术的发展和卫星应用的大量增加,世界各国对于卫星频率资源的需求也不断提高。但由于相邻频率/轨道之间会产生通信干扰,影响卫星的正常使用,从而产生了频率/轨道资源协调使用的矛盾,使得全球对卫星空间资源的竞争十分激烈。就国际电联登记情况看,地球静止轨道上C频段通信卫星已近饱和,Ku频段通信卫星也很拥挤。近年来,虽然Ka频段资源仍有一定的使用空间,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人类卫星应用的不断增加,卫星空间资源仍是限制卫星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近年来亚洲卫星通过中信网络进入广电市场,使得卫星通信服务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特定用户等在合同续签时普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审价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空间段运营服务价格。因此,国内市场的行业利润率水平近两年有所下降。

从国外来看,一方面,由于卫星建设技术水平的进步,卫星的发射成本逐渐降低,转发器容量不断增加,导致卫星通信供给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由于通信卫星的使用成本较高,导致需求端市场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因此在供大于求的情形下,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卫星通信的价格逐渐下降。

卫星通信服务价格的下降也刺激了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和应用范围得到扩展,尤其是高通量卫星的出现也将在宽带接入、船载、机载、车载通信等领域进一步增加市场需求,因此销量的增加弥补了价格下降对行业整体利润的影响,行业利润水平相对较为平稳。

3、卫星通信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通信卫星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技术水平与通信卫星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通信卫星在承载能力、输出功率、使用寿命、灵活性以及适应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我国目前自主研发的东方红五号卫星平台将使用电推进技术、网络热管和可展开式热辐射器技术、二维二次展开半刚性太阳翼、全管理贮箱、新一代电源控制器技术、综合电子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卫星平台的有效载荷质量达到1,200~2,000千克,整星功率达到10,000-30,000W,携带的转发器数量可达100多路,我国卫星制造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卫星制造水平的提升使得通信卫星运营商能够提供的通信容量不断增大,单位服务成本不断降低,也降低了用户的使用成本,卫星应用范围将大幅拓展,卫星通信的产业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2)卫星通信向高频段发展

由于空间频率资源有限,从长远来看目前主要使用的C、Ku和Ka频段仍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卫星通信需求,因此业界也正在开发频率更高的Q频段和V频段,预计将成为下一代通信卫星的应用方向。同时,为了支持更高的传输速率,太赫兹频段(0.1-10THz)也在加紧开发中,可提供超大容量以及10Gbps以上的高速传输。

虽然高频段会导致信号传输空间损耗增大,对卫星以及地面设备的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高频段可以大大增加卫星通信的吞吐率和总带宽能力,符合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方向。总体来看,卫星通信的高频段应用已成为发展趋势,也将成为各卫星通信产业制造商和运营商布局和争夺的焦点。

(3)多波束天线技术趋于成熟

天线在整个卫星通信系统的设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大部分卫星使用的仍是普通的单波束天线,只有少数的卫星系统采用了多波束天线。多波束天线使用大量的点波束实现广域范围覆盖,可用带宽被分为很多个子波段,从而在大量空间独立的点波束之间可以实现每个子波段的复用,显著地增加了频谱利用率和卫星通信容量,是发展大容量卫星通信系统和增强卫星通信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同时VSAT的大量普及和卫星移动通信的迅速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多波束天线技术的发展。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实施许可认证管理,通信卫星运营商经营相关业务需获得工信部颁发的业务种类为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

通信卫星运营商的主要经营模式一般为通过建设并运营通信卫星,向客户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并收取服务收入。

4、卫星通信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由于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广播、通信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产业,因此宏观经济的走势和景气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市场的需求,从而间接影响着通信卫星运营行业的发展。

2、区域性

通信卫星运营企业的业务区域与所运营卫星的覆盖区域密切相关,业内巨头大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卫星体系实现业务的全球覆盖,其他企业则通过运营的少数几颗卫星在卫星信号覆盖区内开展业务。

3、季节性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于空间段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在此期间卫星运营企业持续提供服务,并均匀实现收入。因此,总体上通信卫星运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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