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设备在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概况及市场容量
1、臭氧设备在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背景
①废水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
2017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699.66亿吨,比上年减少1.61%。污染物排放指标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总体污染物的排放规模较高,水资源污染形势严峻。
2010-2017年全国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②水资源短缺,工业用水量大
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国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用水总量快速增加,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761.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074.5立方米/人,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2017年,我国供水总量达到了6,043.4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达到了435.9立方米,供水总量达到了水资源总量的21.01%。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生活和工业用水的需求仍将保持较大规模,这同时伴随着巨大的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水资源保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③国家相应政策支持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将促使各地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实施由单一目标即总量控制目标、减排目标变成多目标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是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的考核、监管、奖惩机制将随之出台,各级各地区政府与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臭氧设备的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将对臭氧设备制造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截至目前,中央层面的环保督察第一轮第四批已结束,环保督查完成了全国覆盖。而以专项督查、区域性督查的环保执法将逐渐形成环保层面上的长效机制,当前各省市的水环境专项督查正在持续紧张进行,预计环保行业的市场将有望进一步释放。中共十九大报告上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明确提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并表示“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对税收减免、征收管理、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等进行了规定。环保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
2、臭氧在废水深度处理中的作用
臭氧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在市政污水及回用、印染、石化、造纸、制药、矿业及化工等行业的废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臭氧可以实现其他工艺难以做到的脱色和除臭功能,并同时氧化难降解有机物,促进污泥沉淀,减少污泥产量,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在各种难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中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废水处理分为三级:一级处理是预处理,以机械方法为主,通过格栅、沉淀或气浮,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和部分有机物;二级处理最常用的是生物处理法,它能大幅度地去除废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三级处理又称深度处理,能够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和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实现二级处理无法实现的脱色、除臭目标,达到改善水质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还可以实现废水的回收和再利用。废水深度处理技术一般包括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膜分离等技术。
因为臭氧的强氧化性、强杀菌消毒能力和难以替代的脱色除臭功能,很多情况下废水深度处理需要采用臭氧技术实现更好的处理效果。废水深度处理中,臭氧可用来去除COD、BOD,并破坏有害的化学物,臭氧及其产生的活泼•OH自由基使污水中发色基团的不饱和键断裂生成小分子的酸和醛,生成了低分子量的有机物,从而使水体色度显著降低,可以将存在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氧化为不溶于水的化合物沉淀下来,有助于絮凝,改善沉淀效果,能有效地控制有机微生物,使循环水中的COD和AOX(可吸收有机卤化物)的数量都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得到优良的水质。
臭氧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示意图
① 臭氧在市政污水处理中的应用优势
臭氧对降低污水中的COD含量,提升水质标准,实现一级A类排放标准和中水回用有特殊功能。在市政污水处理中,臭氧已经被大量应用,在再生水处理领域,“臭氧+MBR”技术工艺组合作为最有效的技术之一被越来越多采用。污水厂中用臭氧工艺进行处理具有以下优点:氧化能力强,反应速度快,提高了处理效率;不产生二次污染;不生成污泥,无需后处理;原料为空气或者氧气,能源为电力,都容易获取;臭氧的产生量能及时根据负荷的变化而调节。我国当前污染源繁多,很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来源来自于工业排放废水,污水处理难度加大,传统的二级处理方式不能满足排放标准,新建和改造污水厂都需采用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技术,臭氧工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②臭氧在处理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中的优势
在工业废水处理中,臭氧被越来越广泛的采用,尤其在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处理中优势明显。臭氧在处理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中的优势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臭氧氧化法在废水处理中除了用于以上范围外,还可用于处理炸药废水、表面活性剂废水、毛纺废水,以及含有硝基酚废水、氨基酚废水、氨基蒽醌废水、磺基水杨酸废水等多种废水。
3、臭氧设备在废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容量
根据《2008-2020年中国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在处理水平正常提高的情况下,我国“十三五”时期的废水治理投入(含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将达到13,922亿元,其中用于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投资将达到4,590亿元。
①臭氧设备在我国市政污水处理及回用行业市场规模
目前,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正在不断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将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城镇化率将由“十二五”期末的55%进一步加以提升,使市政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提升到更高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至2017年期间,全国的用水量由5,909.95亿立方米增至6,043.40亿立方米,与此同时,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由571.68亿吨增至699.66亿吨,增幅达到了22.39%。截至2017年末,我国城镇化率为58.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相比中等发达国家的80%(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左右仍有较大差距。随着国内城镇化、工业化的继续推进,用水量、废水排放量仍将持续增加。另外,近年来,由于城镇人口扩张引起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快速增长,以及农业化肥的普遍使用,使得废水排放量中的有机物含量显著提升。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TN(总氮)、TP(总磷)等污染物含量的上升,使得水体污染问题趋于复杂。除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与治理问题外,水环境污染的范围由流域污染向湖泊、地表水、地下水蔓延,使得居民饮用水污染问题加剧、综合治理难度加大。
我国水环境的改善有赖于污水处理、污染整治的综合运用。污水处理方面,国家通过财政及政策扶持,不断促进水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2009至2015年期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由1,878座增至3,542座(数据来源:住建部),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25%,污水日处理能力由1.05亿吨/日增至1.70亿吨/日。2015年后,县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的需求仍然较大,全国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中,按照一级A设计的数量和规模仅分别占20.7%和15.4%,比例过低,将来提标改造将迎来较大需求。而我国现阶段污水处理标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比较宽松。随着环保相关法律完善,法规标准的提高,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会进一步大幅度提高。
目前,“臭氧+MBR”技术工艺是实现市政污水达标排放最为成熟的技术之一,臭氧系统设备是利用上述工艺进行市政污水处理的关键设备,未来大量需要改造的污水厂和新建污水厂若要实现达标排放,则大都需要采用深度处理技术,这将为臭氧系统设备供应商带来巨大市场空间。
另外,我国南方及北方区域的水环境状况差异较大,其中南方存在水质性缺水的情形,虽然水体丰富,但受污染影响,自然水体经净化处理后仍难以达到高品质饮用水的状态;北方则存在水源性缺水的情形,自然水体相对匮乏。对于水质型缺水,如果在污水处理环节便能够做到深度处理,则将改善自然水体质量;对于水源性缺水,如果加强回用力度,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满足北方居民对水资源的需求。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在深度处理及水回用方面,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把提高污水处理及回用率作为实施“节能减排”的重要硬性指标,使城市污水处理开始从推进达标排放向推进“低排放”以及污水处理回用转变,推动了我国市政污水处理行业向污水处理回用的更高发展阶段逐步迈进。鉴于“臭氧+MBR”技术是实现污水处理回用的最为成熟的技术之一,“臭氧+MBR”技术组合在中水回用市场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合理提高污水收费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价格机制改革的完善,将带来巨大的行业投资规模,使包括臭氧设备在内的水处理行业在“十三五”期间迎来快速成长期。
② 臭氧设备在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行业市场容量
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每年有大量工业废水排放。“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国内生产总值要至少保持年均增长6.5%,同时要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实施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差别化总量控制指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保持较大规模,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和工业废水达标率要求不断提升,预计工业水处理市场容量将以超过国民经济增长率的速度增长,臭氧设备在工业水处理市场的需求会随之持续增长。
“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同工业企业对水处理的要求不同,化工废水、制药废水、染料与印染废水、炼油废水、焦化废水、垃圾渗透液等,废水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处理难度高。近年来我国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排放标准提高,在该领域采用臭氧高级氧化工艺处理废水有显著的效果,市场前景广阔;废水回用方面,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水平远逊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我国工业废水回用率的提高,臭氧氧化技术作为实现废水回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存在较大的潜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