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细分行业发展概况及市场容量分析
1、臭氧设备在饮用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
2013-2017年,我国生活用水量逐年增长,截至2017年末,生活用水量已达838.10亿立方米。具体如下图:
2012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城镇水厂供水水质必须达到新饮用水标准规定的106项指标。根据住建部统计,2017年,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05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0.51%,其中,公共供水能力2.51亿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4.82%。2017年,年供水总量533.92亿立方米,用水人口4.67亿人。全国给水深度处理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重点研讨臭氧-生物炭工艺工程应用和运行管理、生物炭的再生利用经验总结、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膜技术在净水厂的工程应用总结等,并特别对臭氧-活性炭工艺,膜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等做了深入探讨,水质标准的提高将会使水处理工艺改进方面的投入增加。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Ⅳ~Ⅴ类和劣Ⅴ类地表水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3.8%和8.3%,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Ⅳ~Ⅴ类和劣Ⅴ类共有42个。而在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显示,水质为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我国水资源状况有待治理和改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公布的《2017年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4.11万平方千米、3.35万平方千米、4.68万平方千米和4.81万平方千米;主要河流污染物排海总量1600万吨,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次数比例为57%;监测的河口、海湾、滩涂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中16个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我国的河流总体呈现一定程度的污染。
受近年来干旱持续多发,我国多地通过调用长江、黄河水等作为饮用水源以及受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的影响,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已愈发迫切,对饮用水进行深度处理已经引起各级政府重视,比如发行人所在地的青岛市已经明确,至2018年底,全市所有自来水厂全部完成深度处理改造。
实践证明,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水处理工艺无论从净水工艺出水的化学稳定性和生物稳定性方面来看,还是从经济运行成本的方面来看,都是目前值得推广的净水技术。
另外,为满足持续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政府将新建自来水厂或扩大原来自来水厂规模以提升供水能力,同时大力建设和更新供水系统来满足水质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国家信息中心《2008-2020年中国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20年,我国生活用水量将达到949亿立方米,比2010年(765.8亿立方米)增加183亿立方米。未来自来水厂对能够进行深度处理工艺的供水设备需求将持续增长。
2、臭氧设备在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概况和市场容量
(1)臭氧设备在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背景
①废水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
2017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699.66亿吨,比上年减少1.61%。污染物排放指标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总体污染物的排放规模较高,水资源污染形势严峻。
2010-2017年全国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②水资源短缺,工业用水量大
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国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用水总量快速增加,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761.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074.5立方米/人,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2017年,我国供水总量达到了6,043.4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达到了435.9立方米,供水总量达到了水资源总量的21.01%。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生活和工业用水的需求仍将保持较大规模,这同时伴随着巨大的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水资源保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③国家相应政策支持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将促使各地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实施由单一目标即总量控制目标、减排目标变成多目标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是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的考核、监管、奖惩机制将随之出台,各级各地区政府与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臭氧设备的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将对臭氧设备制造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截至目前,中央层面的环保督察第一轮第四批已结束,环保督查完成了全国覆盖。而以专项督查、区域性督查的环保执法将逐渐形成环保层面上的长效机制,当前各省市的水环境专项督查正在持续紧张进行,预计环保行业的市场将有望进一步释放。中共十九大报告上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明确提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并表示“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对税收减免、征收管理、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等进行了规定。环保税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
3、臭氧在废水深度处理中的作用
臭氧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在市政污水及回用、印染、石化、造纸、制药、矿业及化工等行业的废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臭氧可以实现其他工艺难以做到的脱色和除臭功能,并同时氧化难降解有机物,促进污泥沉淀,减少污泥产量,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在各种难降解的有机废水处理中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废水处理分为三级:一级处理是预处理,以机械方法为主,通过格栅、沉淀或气浮,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和部分有机物;二级处理最常用的是生物处理法,它能大幅度地去除废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三级处理又称深度处理,能够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和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实现二级处理无法实现的脱色、除臭目标,达到改善水质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还可以实现废水的回收和再利用。废水深度处理技术一般包括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膜分离等技术。
因为臭氧的强氧化性、强杀菌消毒能力和难以替代的脱色除臭功能,很多情况下废水深度处理需要采用臭氧技术实现更好的处理效果。废水深度处理中,臭氧可用来去除COD、BOD,并破坏有害的化学物,臭氧及其产生的活泼•OH自由基使污水中发色基团的不饱和键断裂生成小分子的酸和醛,生成了低分子量的有机物,从而使水体色度显著降低,可以将存在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氧化为不溶于水的化合物沉淀下来,有助于絮凝,改善沉淀效果,能有效地控制有机微生物,使循环水中的COD和AOX(可吸收有机卤化物)的数量都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得到优良的水质。
臭氧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示意图
① 臭氧在市政污水处理中的应用优势
臭氧对降低污水中的COD含量,提升水质标准,实现一级A类排放标准和中水回用有特殊功能。在市政污水处理中,臭氧已经被大量应用,在再生水处理领域,“臭氧+MBR”技术工艺组合作为最有效的技术之一被越来越多采用。污水厂中用臭氧工艺进行处理具有以下优点:氧化能力强,反应速度快,提高了处理效率;不产生二次污染;不生成污泥,无需后处理;原料为空气或者氧气,能源为电力,都容易获取;臭氧的产生量能及时根据负荷的变化而调节。我国当前污染源繁多,很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来源来自于工业排放废水,污水处理难度加大,传统的二级处理方式不能满足排放标准,新建和改造污水厂都需采用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技术,臭氧工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②臭氧在处理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中的优势
在工业废水处理中,臭氧被越来越广泛的采用,尤其在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处理中优势明显。臭氧在处理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中的优势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臭氧氧化法在废水处理中除了用于以上范围外,还可用于处理炸药废水、表面活性剂废水、毛纺废水,以及含有硝基酚废水、氨基酚废水、氨基蒽醌废水、磺基水杨酸废水等多种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