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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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我国汽车行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的发展与汽车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近年来曾出现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的情况,但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刚性需求导致的汽车保有量增长仍将长期存在,我国汽车市场仍存在增长的空间。另一方面,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将带动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的发展,增加对企业零部件的需求,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也将增加对相关配套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上述因素将保障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继续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2)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促进我国制动系统行业的发展

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对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确定了当前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137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汽车关键零部件是先进制造业中的一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对汽车行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探索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渠道支持汽车行业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并购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产业政策的扶持有利于包括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在内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良好、快速发展。

(3)基础制动产品有望抓住进口替代发展机遇开拓市场

企业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成本优势和服务优势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国内大部分汽车制动系统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产品开发能力薄弱,只能生产汽车制动系统中的一种或几种产品,在产品的系统化、模块化供货能力方面与国际品牌投资的企业存在差距。但少数企业如亚太股份、伯特利等正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崛起,已形成较大生产规模并具备为整车进行系统配套的能力。国内研发及生产能力较强的企业均是以国内自主品牌主机厂商为主要客户,未来可以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抓住基础汽车制动产品进口替代的良好发展机遇,逐渐向合资品牌主机厂商拓展市场。

(4)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发展带来电子制动系统产品市场发展机遇

汽车正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而辅助驾驶是汽车智能化发展的第一阶段。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式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知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结合导航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执行系统。执行系统的汽车转向与制动是汽车安全最核心的技术,也是与整车厂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随着汽车制动系统从机械制动向电控制动发展,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和线控制动的推出已为智能驾驶做好了执行端的技术储备。在此基础上,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可以进一步增加相关传感器和控制元器件的生产,设计开发相应的控制软件,进而通过系统整合最终实现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相关功能。因此,国内已具备自主研发生产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电控制动产品能力的汽车制动系统生产企业将迎来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

2、影响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品牌零部件企业的进入对国内企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世界著名汽车零部件集团如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等纷纷在我国设厂,不仅给国内企业配套,也同时向国外出口。跨国企业具有明显的资金、技术和规模优势,对我国汽车制动系统产品件生产企业形成较大的冲击,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

(2)上下游行业的双重挤压对企业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已逐步发展成为买方市场,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为了转移降价压力,整车厂商持续降低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采购成本。同时钢材、生铁、废钢、铝合金等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将对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3)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调整引起我国汽车销量增速的下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5年10月份至2016年12月期间,我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国内制造)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以上,且销量同比增速明显高于汽车销量整体增速。因此,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明显促进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销量的增长,进而带动了汽车整体销量的增长。2017年,受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影响,我国1.6升及以下乘用车销售1,719.3万辆,

同比下降1.1%,占乘用车销量比重下降为69.6%。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可能会进一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销量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对我国汽车整体销量的增速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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