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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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开发行业监管体制及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协会及各地方、领域分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是唯一代表中国软件产业界并具有全国性一级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企业资质工作。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的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软件产品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专利权申报登记管理的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本行业本系统信息化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负责指导具体工作。部分特殊资质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认证,产品和服务也应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由保密局负责审批管理;公安产品需要遵循国家公安部的标准规范等。

2、软件开发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软件产业的发展,将软件业列为战略性产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发展软件产业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软件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2005,《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务院,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发展主题,并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2009,《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0年实施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完善了软件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办法,加强了对软件产品在销售环节上的监管。

2010,《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确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决定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亦给软件行业的未来注入了光明的前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可预期国家将会在财政等各方面对软件行业发展进行大力推动,软件行业的发展环境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2011,《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管理等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2,《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201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重点业务信息系统、政府数据中心以及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投资效益。

2013,《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发布组织十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201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工业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全面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十二项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201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开发基于新业态、新应用的信息处理、传感器、新型存储等关键芯片及云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2014,《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委、中央编办、工信部、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计生委、审计署、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指出围绕当前群众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选择信息化手段成效高、社会效益好、示范意义大、带动效应强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关键问题,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提升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

2014,《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的发展导向,明确了“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等主要任务。

2014,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014,《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交通部,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效。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

2015,《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一是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二是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三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四是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201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成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

201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把网格化管理列入城乡规划,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便民服务到位。到2020年,实现全国各县(市、区、旗)的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2015,《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务院,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大幅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政府部门要加大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新机制,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云计算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带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2015,《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以企业为主体,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2016,《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务院,通知提出了信息惠民的工作目标,以覆盖各省(区、市)的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试点单位,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统筹设计、稳步推进。指出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在试点地区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20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提出到2020年,技术先进、应用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30%左右,加快建设数据强国,为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20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统筹整合的通知》,发改委,《通知》印发后,各方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从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发,围绕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打破数据资源壁垒,深化数据资源应用,积极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等方面,组织申报了一批共享程度深、服务范围大、应用前景广、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

2017,《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明确了“十二五”后,我国云计算发展产业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为主要目标,以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应用为着力点,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主攻方向,夯实产业基础,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产业生态,健全标准体系,强化安全保障,推动我国云计算产业向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云计算产业实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要求到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要达到4300亿元,让云计算成为信息化建设主要形态和建设网络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2017,《“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2017,《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提出重点围绕五种智能制造模式,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其中,五种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条件包括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鼓励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技术在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中创新应用,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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