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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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因素:

(1)平稳较快发展的宏观经济和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更加迫切,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意识有所增强,逐渐产生个性化、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企业部门在扩大对外开放、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对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需求将更加旺盛,证券公司将凭借产品开发能力及定价销售能力,充分满足客户的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2)政策扶持

在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资本市场是金融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更是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化解银行体系累积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开始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200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提升证券业的综合竞争力。适当放松管制措施,抓紧落实基础性制度,丰富证券市场产品,继续发挥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传统业务的支撑作用,提高综合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创新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模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1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行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证券行业的发展被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将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显示了中国经济将以改革为主线,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新举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中长期改善经济增长质量。两周后,即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成为率先启动的“十二五”金融改革的重点,证券公司发挥直接金融机构的作用面临难得历史机遇。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培育私募市场、扩大资本市场开放等,进一步明确了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路线图,为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也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机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11月底,证监会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实行注册制后,资本市场标的数量将增加、品类多元化,将带动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股票市场交易需求的增加,提高发行和承销费率,增厚券商投行收入。券商的投行和创新业务将迎来新一轮利好。

2014年11月17日,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沪港通)开通仪式在上海、香港同时举行。伴随沪港通试点启动,沪港两地证券市场成功实现联通,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沪港通的推出会令内地券商日均交易额提升,内地证券业受益于跨境业务的进一步开放。一方面,证券业协会鼓励证券公司为跨境并购、上市提供融资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境外业务的开拓将直接拓宽盈利渠道。另一方面,香港作为全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当地的投资银行和经纪商具备先进的投资管理能力和国际视野,内地与香港证券业务的互联互通将有助于国内证券公司汲取先进经验,进一步促进业务、产品及组织架构的创新。

2016年8月1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深港通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2016年12月,深港通已正式启动。

尽管国内外面临着经济环境比较复杂,但在一系列行业政策导向下,改革将提升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对于证券行业而言,一方面“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将重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关系,其中需要大量的金融工具来帮助实现此目标,这就需要证券公司发挥金融属性为中国经济转型提供助力,也蕴含了大量的投资、融资机会;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将提高居民存款和可支配的财富增加,从而形成居民对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的大量需求,利好证券行业发展。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同时,中国证券机构将更好的发挥金融中介作用,随着改革进程深入,证券行业将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3)监管转型

自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现阶段,我国正逐步由行政性监管向市场化监管迈进,证券发行制度也正向市场化方向不断演进。监管层对证券发行体制的改革增强了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了市场运作的透明度,将定价过程更多地交由市场参与主体决定。2012年5月,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机构支持证券公司持续创新的态度,资本市场迎

来了突破性进展,包括引入证券公司长效激励、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促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等内容。在2013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改革更是彰显了市场化改革的决心。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提出将致力于实现“六个转变”:“一是监管取向从注重融资,向注重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二是监管重心从偏重市场规模发展,向强化监管执法,规模、结构和质量并重转变;三是监管方法从过多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实施全程监管转变;四是监管模式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五是监管手段从单一性、强制性、封闭性,向多样性、协商性、开放性转变;六是监管运行从透明度不够、稳定性不强,向公正、透明、严谨、高效转变。”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新时期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进行了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对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未来落实。

上述政策,2014年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取消部分行政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及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管法规,推出优先股试点管理、私募基金管理等制度,完善创业板上市制度、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制度、退市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制度等;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出“沪港通”,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市场化的机制下,优质证券公司的自主创新空间扩大,业务种类逐渐丰富、收入结构日趋多样,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规模和结构的双重快速扩容时期,证券市场的市场层次、产品结构、投资种类日趋丰富,证券公司未来将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但另一方面,违规查处力度加大,证券公司的违规成本也加大,这对证券公司如何平衡创新发展与合规经营提出了严峻挑战,有利于证券公司的长期规范发展。

2、不利因素:

(1)资本规模偏小,抵御风险能力不足

除少数大型券商外,我国证券公司普遍资本规模偏小,仍以中小券商为主。

虽然经过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和证券行业实施分类监管后,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有所提升,但面对这国际化进程和大量创新产品的复杂局面,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仍有所欠缺。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净资本规模偏小的证券公司难以抵御潜在的市场风险。随着发展的持续深入,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大,这就对证券公司资本规模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不利行情、证券公司出现决策失误,则会对抵御风险能力较弱

的证券公司产生较大不良影响。

(2)过度依赖传统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由于创新类业务受限于市场成熟度以及政策环境,国内证券公司的创新类业务开展比较有限,仍以传统业务为主,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5-2017年,我国证券公司三大传统业务(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60%、70.29%和70.40%,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6.79%、32.10%和26.37%30。2015年-2017年,证券公司主要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2015年、2016年、2017年项目:

5,751.55、3,279.94、3,113.28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总额(亿元)

46.79%、32.10%、26.37%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比

24.58%、17.33%、27.66%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净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占比

9.24%、20.86%、16.37%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占比

10.28%、11.64%、11.18%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占比

4.78%、9.04%、9.96%资产管理业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占比

上表数据显示,我国证券公司目前仍以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这三大传统业务为主,以融资融券为代表的资本中介业务也在快速发展,成为证券公司新的主要来源,其中又以证券经纪业务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盈利模式同质化较为普遍。虽然目前证券公司盈利模式也正逐渐由传统的通道驱动、市场驱动变为资本驱动、专业驱动,业务多元化发展日益明显,抗周期性逐步增强,但是包括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在内的综合实力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而国外证券行业的各种证券业务已经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收入多元化,其资产管理业务和资金借贷业务均占有很大比例,企业并购方面的顾问咨询业务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具有重要地位,衍生品的运用贡献了高额收益;并且各大投资银行都实行差异化经营,突出发展其优势业务,形成了专业化发展趋势。相比较而言,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基本雷同,缺乏经营特色,尚未形成核心竞争能力。

此外,2013年互联网金融概念兴起,互联网公司和金融行业数据供应商纷纷涉足金融行业传统通道业务,凭借互联网平台的影响力和IT数据优势,对传统金融行业标准化业务影响较大。同时也出现了证券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打造传统业务新模式,证券行业将面临着传统业务转型的问题,冲击现有的证券行业格局。

(3)人才储备不足,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

证券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始终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然而证券公司人才却一直处于短缺状态,且普遍存在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过大的问题。随着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新的投资工具和业务类型不断增加,对于高素质的证券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特别是掌握现代金融工程知识的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

(4)证券行业开放加速,国际化和混业化竞争带来巨大压力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我国的多数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具备全球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在机制、资本、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都有强大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对国内证券公司形成冲击。

同时,于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有所松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始向证券业渗透。由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在资金规模、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其对证券业的渗透对证券公司将产生威胁。如果我国分业经营的政策发生变化,则将使我国证券业发展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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