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及相关指导意见
2018年4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于商务部网站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近年来,我国供应链金融理念和技术的进一步完善,随着中央多项供应链金融政策的相继发布,各省市也是纷纷积极响应号召,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2018年3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包括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紧接着4月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业务对接,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机构等供应链金融资金提供方做好供应链核心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款管理和现金流监管。
图表:近年来各省市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2018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独具产业特色的现代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2-3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一批国内竞争力领先的供应链企业,壮大一批融入供应链体系的骨干企业,创新一批供应链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供应链综合创新与应用竞争力居全国前列,力争把长春市打造成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先行区和示范区。
图表:近年来各省市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
资料来源:锐观咨询整理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关工作,推动我国供应链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指导意见》明确了供应链发展目标,强调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此外,针对目前我国供应链发展缺乏政策支持、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诚信体系缺失、供应链人才匮乏、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六方面的保障措施。
图表:《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供应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