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城市政策汇总以及解读
中国政府将“智慧城市”定义为“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总体而言,关于智慧城市的政策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具体规划与政策,包括政府长期规划、建设方案、指导意见、项目管理方法等。第二类是在政府的国民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中专门列出的智慧城市政策。第三类是“城市信息化建设”或“数字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这些项目与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类似。第四类是由多个中央部委联合开展的试点项目,重点关注智慧城市建设或相关基础设施。
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七部委7发布《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战略政策文件,为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确立了基本原则,包括应用智慧技术推动综合公共服务,推动数字平台的数据收集与分享,促进执法(如通过智慧技术促进依法纳税),推动电子政务,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和受理信访的网络平台等。《意见》强调,智慧城市的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务实推进;因地制宜,以城市发展需求为导向;市场为主,同时杜绝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十八章第二节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点。智慧技术在城市中的关键应用领域包括:(1)宽带信息网络;(2)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包括政务信息共享;(3)交通、电力、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智能化;(4)公共服务便捷化;(5)产业发展现代化;(6)社会治理精细化。
图表:国家智慧城市政策汇总(一)
图表:国家智慧城市政策汇总(二)
图表:国家智慧城市政策汇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