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置行业主要企业及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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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涉及业务众多、市场容量巨大,目前尚缺乏权威的全行业统计数据。国内同行业公司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营业务均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但并未涉及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领域,目前与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同时,公司的主要产品FCC催化剂(新剂)与炼油催化剂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之间形成正面竞争。公司在危废处置服务行业和炼油催化剂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竞争对手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开网站及客户的信息反馈):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废物处理、市政废物处理及增值性配套服务的股份公司。公司每年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理能力300万吨,具备46类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每年处理危险废物超过100万吨,业务网络覆盖中国珠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2003年1月,东江环保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2012年4月,东江环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东江环保在天津、广东、浙江以及香港建立大规模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处理规模均可达数万吨/年,均为所在地标杆项目。

(2)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鑫广绿环成立于2004年3月,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600余亩,是专门从事废弃物的运输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环境服务企业。鑫广绿环实现了对固体废弃物的多样化处置,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拆解处置能力达300万台(套),拆解报废汽车4万辆,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15万吨。

(3)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桥工业区,年处理废催化剂10万吨:含钨废催化剂3万吨/年、含钼废催化剂2万吨/年、含铜/锌废催化剂1万吨/年、含钒废催化剂1万吨/年,含镍废催化剂2万吨/年,脱硝废催化剂1万吨/年。处理资质有效期至2021年2月。

(4)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炼油化工催化剂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催化剂产品涵盖炼油催化剂、聚烯烃催化剂、基本有机原料催化剂、煤化工催化剂、环保催化剂、其他催化剂等6大类,其中炼油催化剂包括FCC催化剂、加氢催化剂、重整催化剂。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是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5)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于1964年建成投产,是中国第一家第一座炼油催化裂化催化剂开发生产基地,也是中国石油目前唯一的催化裂化催化剂生产基地,其“昆仑牌”催化剂主要包括九大系列、40余个品种的各类催化裂化催化剂、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吸附剂和其他硅化学产品。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催化剂厂是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6)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为基础能源工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质量提升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836139)。其主要产品有炼油催化剂、煤化工催化剂、齿球型催化剂载体、石化助剂四大系列近百个品种,年生产能力近5,000吨,此外还开展贵金属铑回收及贵金属催化剂加工等相关业务。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部分催化剂业务上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7)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10年,主要产品是稀土型流化催化裂化催化剂和分子筛,也可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其它类型的催化剂,包括异构化催化剂。根据2017年度报告,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和分子筛的产能分别为20,000吨/年和6,000吨/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作为“世界工厂”的生产特点,伴随而来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也在迅速增长。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其污染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各省(区、市)应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规划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同时为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2020年底前,力争基本摸清全国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

传统的无害化处置如焚烧、填埋、固化等,均不可避免的会对资源、能源造成极大浪费,焚烧法处理后的飞灰、尾渣等的处理仍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填埋、固化法的无害化处置设施具有选址建造条件严格、占用土地资源等特点,尤其在我国危废产出量大且土地资源紧缺的沿海地区,无害化处理处置方式的进一步推广存在瓶颈。

随着国民对环境保护的日趋重视,政府对危废安全处置的监管愈加严格,资源化处置企业之前需要付费购买高品位金属含量危废的现象正在得到扭转,市场将更加向资源化处置企业倾斜。此外,除了简单的金属回收外,油类,溶剂类,催化剂类等的精细化回收将给资源化利用企业带来多元化的空间。

国民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以及对于废催化剂危害性的逐步认识,迫使催化剂的生产本身必须走清洁化和循环经济式的发展道路。同时,近年来原油劣质化、重质化与清洁化成品油需求迅猛增长的矛盾,促使炼油技术和催化剂的应用更加复杂化与多样化;另外,炼油微利化也促使炼油行业向深度加工和炼化一体化发展,并迫使催化剂降低成本,向生产规模化、过程高效化和自动化发展。废催化剂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相结合的产业链模式将越来越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之一。

由于行业特殊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并没有境外竞争者参与国内竞争。发行人所处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是一个跨行业、跨区域的行业,行业内企业众多,规模均较大,而类似发行人深耕废催化剂处理处置的企业较少,大部分危废处理处置企业处置方法以填埋、焚烧为主,可处理种类、规模均较大。公开市场信息中并未有其他企业是以发行人此种方法进行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即实际上发行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可比公司,但可与发行人形成竞争的公司较多。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方面,持有处置与发行人相同HW50废催化剂牌照的企业众多。

2、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循环经济政策鼓励资源循环产业迅速发展当前,循环经济的推行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家已经颁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省市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集中发展一批循环经济优势企业,为资源循环产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6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炼油行业要“强化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发、推广低成本清洁燃料生产等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清洁生产集成技术自主开发能力。开发炼油用“三剂”新产品和新技术,强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处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14、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列为鼓励类发展方向。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2)废催化剂的资源化处理处置有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废催化剂中含有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这些元素多以氧化态存在,如处置不当遇雨水会转化为离子态进入水体和土壤,对水体、土壤以及植被等造成污染;此外,粒径较小的废催化剂,遇风会进入大气,形成可吸入颗粒物,是造成雾霾的原因之一,进而危及人体健康。废催化剂呈固态,填埋处置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且其含有的镍、钒等有毒有害金属元素以氧化态存在,不会随着填埋处置而自行消失因此推广废催化剂资源化处理处置能有效解决废催化剂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同时实现了废弃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节约有限的资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下游行业的市场增长需求

石油化工行业,作为炼油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炼油催化剂行业的发展能够解决炼油加工过程存在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其技术进步与炼油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同时,炼油行业的发展为催化剂行业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近年来,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迅速,原油进口量和加工量逐年增加,2016年全年原油加工量达5.41亿吨,较2015年同比增长3.64%。正值国家产业转型之际,石油化工及其上下游产业得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汽油、柴油以及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消费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为炼油催化剂行业以及废催化剂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产业政策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危废处理行业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度。废催化剂作为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其处置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地方政府先后制定或修改了一批环境保护和危废处理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

3、危险废物治理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监管体系亟待加强

目前,国家危险废物处置法律体系与监管政策已日趋完善,但危险废物产生的点多、面广,执法难度大,违法转移、倾倒、丢弃事件仍时有发生,且危险废物的处置更多还是以填埋、焚烧、固化等粗放式方式处理,存在对环境二次污染的可能。粗放式无害化处置模式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之间的成本一定时期内存在差异,给专业资源化处置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化再利用程度亟待提高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生态环境造难以恢复的损害。目前危废处置技术存有处置不彻底、牺牲现有有限资源、产生二次污染等风险状况,而且众多危废处置企业以追求利益为主,主要集中在贵重金属回收方面,而忽视了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对利用价值较小危废的资源化处置技术认识偏差和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3)下游行业集中度过高,客户处于相对强势地位

我国炼油行业被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垄断的现象由来已久。虽然近年来国企、民营和海外等资本逐渐加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企业仍占据了过半的市场份额,地方石油炼化企业所占份额仅有30%。下游行业过高的集中度导致本行业面对的客户数量较少,选择空间不大,也造成了本行业相比下游行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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